近日,经湖南省汨罗市检察院公诉,汨罗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偷刷他人银行卡的案件进行了认真审理,以盗窃罪对当事人卞宜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处卞宜罚金5000元的决定。
2016年7月15日19时许,王某在汨罗市某储蓄所的ATM机上取完钱后,忘记取卡。不久,王某发现忘记取卡,回到ATM机处寻找,银行卡已消失不见,同时,手机上收到了两条取款的信息。
原来,在王某离开ATM后,卞宜刚好来到王某取款的柜员机上取钱。她发现取款机里面还有一张卡,而且不需要输入密码就可以取钱。卞宜一时起了贪念,于是,快速从卡上取了两次的钱,共3500元。取完之后,卞宜将卡拔出后,迅速离开,然后将卡丢在垃圾堆里。卞宜将这3500块钱一部分给了娘家,一部分留着自己使用。
王某在发现卡不见了之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很快将卞宜抓获。到案后,卞宜后悔莫及,如实交待了所有情况,并将钱全部赔偿给了王某。(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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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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