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友提出分手,女子为解恨三次毁车,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2016年1月22日,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毁坏财物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贺某批准逮捕。
贺某,女,今年29岁,与陈某曾谈了一年恋爱。2017年1月1日,因经济纠葛发生争执,陈某向贺某提出了分手,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当天晚上21时许,贺某吃宵夜时发现了陈某停在路边的车。因觉得在感情中深受伤害,贺某便萌生了要拿陈某车子出气的念头。
一直等到当夜11点,贺某才拿出随身携带的钥匙,将陈某汽车全车漆面划坏。离开后,贺某认为划车子“惩罚”太小,又从附近的汽车修理厂拿来一桶油漆,全泼在陈某车子上。
看着面目全非的车子,贺某一不做二不休,又乘唐某的车子到附近医院急诊科买来医用酒精泼在陈某车子上后用打火机点燃,见到陈某车子燃气熊熊大火,贺某终于觉得稍解心头恨,遂逃离现场。
经鉴定,陈某汽车受损价值5万余元,检察官认为,贺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且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具有社会危险性,故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 责任编辑: 杨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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