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晚上7点半左右,余杭区东湖街道临东家园小区15楼突然发生火灾,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临平消防中队陈警官说,“我们赶到是晚上8点05分左右,火已经烧了一段时间。扑灭明火用了15到20分钟,但浓烟很大,散了很久。小区居民说是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具体情况还在调查。”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临东家园小区,门口挂了好几排红灯笼,年味十足。
保安方师傅指着一幢楼说:“就是那里,你看看15楼,已经烧得黑咕隆咚了!”方师傅说,他们早在小区里拉了横幅,每幢楼都贴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但没有用。
“昨天廿九,很多人提前吃年夜饭放烟花。当时,同一幢楼有两户人家一起放,烟花很大,放的地方离楼很近,我们几个同事过去制止,但他们不听,还嚷嚷着要动手。结果,烟花掉进楼上一个住户家里,一下子就烧起来了。”
保安邵师傅说,小区拆迁安置户多,老人也多,比较讲究“年味”,要放烟花爆竹,拦也拦不住。
“昨天晚上7点交接班,我们巡逻时就发现不止一户人家放烟花。我远远看见高层有火光,马上通知同事。”邵师傅说他坐电梯到15楼时,发现门锁着,敲也没人应,只好借来榔头撬门。“撬开的时候,火已经比较大了,还有浓烟,几次想冲进去救火,都被挡回来,只能等消防。”
邵师傅还说,就在前两天,边上另一幢楼也因为放烟花打了110,烟花把12楼住户的玻璃震裂了。
受灾的王先生一家人,围坐在15楼楼道口。
王先生坐在角落,一根接一根抽烟,地上七八个烟头。王先生不大愿意开口,他儿子讲了些情况:
“我们当时在物美超市买年货,离这里就六七百米。超市人多,一开始没听到电话响。知道以后跑过来,火已经烧得很大了。”王先生在印染厂上班,这套160平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
“我们一家五口自己住,所以装修很用心,花了好几十万……昨天晚上安排我们在宾馆住的,但是宾馆不能做饭啊,今天中饭是亲戚做好送过来的,年夜饭还没想好怎么办……”
“我们搬进来才一年零一个月啊。”听到儿子的话,王先生轻轻地插了一句,又低下头,重重地叹了口气。
王先生的儿子带记者进屋看了一圈,烧得最严重的主卧是他和妻子住的,“你看看,都烧光了,其他房间主要是高温烘烤,还有浓烟熏的。你看这个次卧的灯,整个融化掉在床上,还有客厅的吊灯,全都一塌糊涂。”王先生的外甥告诉记者,“我听说,放烟花的两户人家还在派出所,都不肯承认是自己放的烟花引起火灾。一个说我的烟花没有那么大,不可能烧到15楼,另一个说着火的时候他的烟花已经放完了。反正就是说不清楚。”
王先生几个亲戚也赶了过来,直接把红包往他手里塞。一个大姐悄悄抹眼泪:“太可怜了,昨天小朋友刚收到的几个红包,放在枕头下面,全烧光了,过年穿的新衣服也烧掉了。”
下午两点多,临平消防大队两位警官来到火灾现场评估。一名警官说,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起火位置、起火原因、财产损失都要做进一步调查,要暂时封锁现场,火灾事故评估报告会在一个月内出具。
今年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的事还要再提醒一下。今年,杭州上城、下城、江干(含下沙)、拱墅、西湖、滨江6个区范围内,依旧禁放烟花爆竹,任何时间、任何区域、任何人和单位不允许销售和燃放。萧山、余杭、富阳、桐庐、淳安、建德、临安等区县(市),实行有条件限售限放,具体销售和燃放时间及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为保护环境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杭州近几年不断加大力度管控烟花爆竹,去年10月1日起,《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施,如在禁售、禁燃区偷放,被抓到,将处最高500元罚款。非法销售的,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销售所得,并对批发经营者处最低2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零售经营者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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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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