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八,是开工上班的好日子,为图吉利,经商做生意的人喜欢在开工当天燃放烟花爆竹。但今年的年初八,富阳区万市镇的尤老板,却因为“开门炮”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2月4日上午9时许,富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万市镇花家村某厂房仓库发生火灾。接到报警,指挥中心立即指派万市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等部门赶赴现场,联动万市镇政府工作人员合力开展扑救工作,经过两小时奋力扑救,大火被扑灭。
随即,警方对起火原因进行了勘查,发现离起火点不远处有烟花残骸以及满地的鞭炮纸屑。通过走访,民警和消防队员了解到,该厂老板尤某在起火前燃放开门鞭炮。
原来,起火厂房系老板尤某堆放棉纱废料的仓库,尤某为祈愿新年生意能够红红火火,在仓库门前燃放了烟花爆竹,却不想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的火星引燃了厂房内堆放的棉纱废料,等当事人反应过来,火势已蔓延扩散。
“本想图一个吉利,虽然知道燃放烟花可能引起着火,总想着这事情不会落在我的头上。”尤某说,没想到一时侥幸,却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尤某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构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尤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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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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