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这样的事!
陈某因炒股、做生意失利欠下巨额债务,抢走2岁的亲生儿子,以4.4万元卖掉,获得的款项部分给妻子还债、自己偿还卡债及个人花销!债主逼债 决定卖亲生子
经济危机已让陈某觉得走投无路。
陈某自己从2012年开始经营火锅店、网吧、童装店,可都失利亏空,加上炒股亏损,借高利贷、借亲戚钱,透支信用卡,这些钱加起来有300多万元,自己几乎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
于是,陈某和妻子就陷入了每天被人要债的情形当中,妻子当时还因为被人逼债受不了写遗书要自杀!
看着妻子每天痛不欲生,陈某于心不忍。
决定卖儿子,儿子的身世令人惊讶
陈某的妻子在2012年生下一个儿子,可陈某决定卖的儿子不是他和妻子的儿子……
原来陈某还和他的情人黄女士有一个“私生子”,2014年6月,两人的儿子出生,儿子跟陈某姓,至今还没有上户口。面对巨大的债务压力,加上“私生子”的一切生活费用均由陈某来承担,而且,黄女士还想要在温州买房子,给儿子上户口。想到妻子留的遗书,陈某决定:卖儿子!
陈某于是开始寻找买家,在QQ上与“阿伟”约定,以人民币4.4万元的价格将儿子卖给“阿伟”。
领养群结识买家 抢私生子售卖
陈某和“阿伟”是通过一个“QQ”领养群认识了的,“阿伟”是湖南娄底人。通过聊天,陈某得知“阿伟”与妻子离婚,无法生育,想要领养一个儿子,其工作收入也相对稳定。“阿伟”也承诺会支付黄女士当时生孩子的费用、坐月子的费用等。
于是,10月17日,陈某不顾其情人黄女士阻拦,将儿子抱走,随后乘坐动车将儿子带至湖南娄底,谎称受孩子母亲所托交给“阿伟”。
当晚7时38分,“阿伟”通过ATM机转账支付给陈某人民币4.4万元。
“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
“我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让他过好的生活。”法庭上陈某说,他实在没有经济能力抚养这个儿子。
当公诉人询问陈某,既然是想要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为什么要收对方的钱时,陈某回答说“不收钱,就不知道对方家庭情况如何了。”
经查明,陈某收到卖儿子的4.4万元之后,将其中2.3万元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妻子用于还债,用2500元偿还信用卡卡债,另外取了部分现金自用,至案发,卡里面还剩1万余元。
被拐卖小孩已获解救
陈某带走儿子后,黄女士立即向警方报警。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10月22日孩子获解救,警方将孩子送到妈妈身边。
鹿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其案发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陈某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所得的赃款被予以追缴没收。
佰佰安全网提醒,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同样构成犯罪。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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