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小伙曾因危险驾驶被吊销驾照,之后又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驾驶车辆造成了事故,为获得保险理赔,他竟“脑洞大开”找来朋友替他“顶包”,谎称是朋友开车时发生的事故,并骗取保险金1万余元。近日,鄞州法院对这起保险诈骗案依法作出判决。
2015年11月的一个深夜,宁波市慈溪某路段发生了一起单向事故。
在现场,宁波小伙小佳(化名)一边向交警出示驾驶证一边告诉交警,事故发生时他正开着朋友小陈(化名)的车准备送小陈回家,因当晚下雨视线不好,自己又是第一次开这段路,一时没注意不小心撞上了路边大石,这才酿成了事故。一旁的小陈也附和道“是啊,当时是小佳在开车,我在旁边副驾驶坐着,两人聊着天都没注意到路况,这才撞上了。”根据两人的说辞,交警勘验现场后遂作出了由小佳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两人便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处获赔了一万余元的保险理赔。
原本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谁知几个月后,小陈、小佳却被抓到了派出所。
原来小陈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并被吊销了驾照,事故发生当晚,其实是小陈一个人开着自己的车出了事。因无证驾驶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小陈就想了个“损招”,打电话叫来朋友小佳替他“顶包”,谎称是小佳开的车,并因此顺利获得了保险金。
案发后,两人向保险公司退赔了骗取的一万余元保险金。
2017年1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陈、小佳犯保险诈骗罪向鄞州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合伙编造了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小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小佳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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