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供销社原副巡视员彭怀忠、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沈云伍、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李正标等3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彭怀忠违反政治纪律,购买并私藏违禁出版物;在担任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经查,沈云伍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经查,李正标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怀忠、沈云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自治区纪委决定,给予李正标开除党籍处分;将3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彭怀忠、沈云伍开除公职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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