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警方获悉,海盐医院“枪”案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带至公安机关审讯,但在审讯过程中,梁某仍处于精神狂躁状态,相关案件细节仍待进一步查明。
3月18日11时58分,海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海盐县人民医院有人开枪。接警后,该局立即指令巡特警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带回审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梁某,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无业。3月18日11时30分许,因自感胸闷不适,梁某到海盐县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在医护人员对其输液时,梁某表现出狂躁症状,突然取出随身携带的射钉枪,朝上击发了两次,并用枪柄砸伤正在急诊室挂盐水的患者徐某,致徐某头面部软组织部分挫裂伤,鼻骨骨折,左手臂轻微灼伤,无生命危险。
在对犯罪嫌疑人梁某进行抓捕过程中,梁某谎称其停放在秦山大厦附近的电瓶车后斗内藏有炸药。嘉兴市、县两级公安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处置,封锁现场,疏散群众,经仔细搜索排查,未发现有任何爆炸物品。
海盐县公安局调查发现,梁某有躁狂性精神疾病史,2014年曾三次被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其所持的是工程装修用的普通射钉器(又称射钉枪),击发的是无射钉的普通射钉弹。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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