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男子魏某开车载着其父亲一同前往合肥办事,在肥西一十字路口和另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上3人死亡,坐在魏某副驾驶座位上的父亲也因头部撞上挡风玻璃身亡。3月6日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导致亲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
2016年7月25日,驾驶实习期刚满不久的魏某,驾驶自家桑塔纳轿车载着父亲一起沿新合铜路从庐江到合肥办事。当天下午5时30分许,当魏驾车行驶至肥西县城一交叉口处时,因太阳光线较强刺眼,魏某在未看清信号灯的情况下,强行超速通过该路口。结果魏某的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及两名乘坐人均被撞导致左下肢骨折。而魏某的父亲因未系安全带,两车碰撞时头部撞上前挡风玻璃造成颅脑严重损伤。后经抢救无效于4天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魏某驾驶机动车行驶中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和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魏某深感内疚。由于自己的违章行车,不仅造成他人受伤,更导致自己的父亲不幸离世,既对不起父亲,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为了避免魏某受到严厉处罚,其母亲和姐姐在处理完亲人的后事后,忍着悲痛向司法机关出具谅解书,恳请对魏某从轻处罚。法庭将在近期对该案作出判决。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
(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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