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站和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并导致20多万手机用户通信中断,危害公共安全。近日,两名涉案人员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在肥西县法院受审。
2015年4月,长丰县人徐某因经营手机店,欲发广告信息招揽生意,于是通过互联网联系卖家现场交易,用1.8万元购买了一套伪基站。
同年8月至12月间,徐某多次携带调试好的伪基站驾车潜至肥西县丹霞路与翡翠路交叉口、合肥工业大学新校区、安徽大学新校区西门附近、肥东县和平文化广场、合肥市长江批发市场、合肥市滨湖家园等地,用无线电发射机发送手机广告信息。经鉴定,徐某所持有的无线电设备,能够向既定功率覆盖下的G网用户发送信息。一通讯公司认定,其所持有的伪基站非法劫持用户,导致手机用户通信中断达262491用户数。
同年12月3日上午,另一被告人张某也因经营手机店,欲发布广告信息招揽生意,以300元一天租用徐某的伪基站发送广告信息。后张某在徐某的指导下,利用伪基站在合肥市长江批发市场对面自己所开手机店内发送广告信息。4日上午,徐某又通过手机微信指导张某操作伪基站继续发送广告信息。经通讯公司认定,张某、徐某所使用的伪基站在2015年12月3日、4日推广发送信息25534条,导致瑶海区长江东路与广德路交口长江批发市场500米范围内的25534手机用户通信中断。
法庭上两人对自己使用伪基站发布广告一事均供认不讳。同时对自己因想获取利益而干扰手机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深感后悔。
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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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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