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周某剖腹产下一男婴后入住一家月子护理中心,后猝死。周某诉讼后,该月子护理中心既不能举证自己无过错,也不愿申请对男婴死因进行司法鉴定。16日,武汉中院发布消息称,该月子护理中心举证不能,二审被判赔57.7万元。
2015年4月21日,产妇周某在医院剖腹产下男婴颀颀,一周后出院,母子俩入住一家月子护理中心。5月7日晚8时许,护理人员将颀颀从周某身边抱离,到托管室喂奶粉。不料当晚9时,颀颀全身苍白,知觉全无。周某赶紧将孩子送至医院抢救,被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肺炎”。次日,颀颀突然心律失常,之后呼吸心跳骤停死亡。
周某认为,健康的颀颀来到人世仅17天便突然死亡,月子护理中心难辞其咎,应承担赔偿责任。2015年6月5日,周某及丈夫佘某将该月子护理中心诉至武昌区法院索赔60万元。
经审理,武昌区法院认为,,被告应对自己主张的“颀颀的死亡系先天性疾病导致”、“我方履行护理行为无过错”等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其辩称将不被支持。
经过法官释明法律规定后,该月子护理中心仍坚持不申请对颀颀死亡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也无法提交颀颀脱离原告监管至托管室护理的视频资料或其它有效证据,来证明被告护理工作中无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一审判决被告该月子护理中心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对颀颀死亡承担过错责任。赔偿原告佘某、周某各项损失52.7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计57.7万余元。
该月子护理中心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武汉中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谈到本案的举证责任,昨日,武汉中院民二庭杨玲法官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 “谁主张,谁举证”。在普通侵权案件中,受害人需要证明存在损害事实、加害人有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以及加害人具备过错等四个构成要件,才能实现胜诉目的。但某些情况下要证明加害人主观过错难度很大,受害人此时往往无法得到救济,所以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由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采取举证责任倒置。
杨玲说,本案中,之所以将有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划归被告,是因为当时月子护理中心工作人员和颀颀单独相处,举证的可能性、可行性更大。而月子服务中心不能提供其无过错的证据,亦不愿申请对颀颀死因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责任归属,理当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产妇花2.4万入住月子会所 11天后宝宝意外身亡
图为:家人只能靠手机照片回忆孩子的笑容
“刚订好满月酒,孩子就走了。”昨日,翻看着手机里儿子的照片,32岁的佘先生眼眶泛红,孩子还没满月,却已过了头七,对于他来说,这无异于锥心之痛。
4月21日,儿子颀颀的出生,让佘先生全家沉浸在喜悦之中。为了让妻儿得到更好的照顾,佘先生花了2.4万元,将母子送到月子会所。5月7日晚,会所护理人员将颀颀抱走20分钟后,孩子突然没了呼吸。入院抢救,次日无效死亡。
特地花2.4万进月子会所
儿子出事后,佘先生每天都拼命工作来麻痹自己,但只要一闲下来,脑子里就全是儿子冲他笑的可爱模样。
佘先生的妻子周女士怀孕后,为了给妻儿更好的照顾,佘先生找了很多月子会所,最终与武昌积玉桥一家叫“弥月禧红墙月子会所”的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28天的母婴休养服务套餐,费用2.4万元。
4月21日,周女士在中南医院剖腹产生下一名男婴,“宝宝6斤多,很健康。”在医院,除了做基本的新生儿筛查,家人还额外交费为宝宝做了全身体检,结果显示“未见异常”。4月26日,月子会所派车来接走母子。
护工喂奶后孩子突发意外
5月7日晚上8时半许,佘先生来到月子会所。妻子告诉他,她刚喂完母乳,逗颀颀玩了一会,见孩子有点困了,就让护理人员将宝宝抱走。“每晚8点多,孩子都会被抱去托管室由专业护理人员照顾,不跟我们睡一起。”周女士介绍。
周女士开始打电话聊天,通话了18分钟后,护理人员抱着孩子急匆匆地闯入:“颀颀怎么全身苍白,是不是要送医院啊?”
护理人员称,自己抱走孩子后,又给孩子喂了40ml奶,发现孩子有些打嗝,就轻拍了一会,没想到孩子脸色越来越苍白,于是赶紧抱了过来。周女士发现,孩子没了呼吸,她赶紧抱着颀颀下楼拦的士,为了赶时间,的士司机连闯好几个红灯,5分钟后就到了中南医院。
“路上颀颀突然咳了几声,有了呼吸。”佘先生说,颀颀脸色好了一些。到了医院,医生为孩子做了脑部CT和胸片,表示需要留院观察。
佘先生表示,医生曾说过,孩子可能是呛奶引起的窒息。第二天上午9点,孩子心脏骤停,医生紧急抢救。3小时后,宣告孩子死亡。
会所称护理流程无过错
“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被护理人员抱去20分钟,就突然出了问题?”佘先生称。可月子会所却称己方没有责任。
15日下午,记者来到该会所。门店一位丁姓负责人介绍,他们营业两年多,从未出事。对颀颀的护理完全遵照正常流程,没有出现差错。记者要求与照顾颀颀的两名护理人员核实情况,该负责人表示,2人已请假休息,无法与记者对话。记者提出想看托管室的监控视频,该负责人则称,托管室原本是有监控的,但事发时托管室因漏水正在装修,颀颀住的是临时托管室,并未安装监控。
“我们支持家属走法律途径。如果他们能证明确实是我们的过错,我们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该负责人称。
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上写明颀颀的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新生儿心律失常,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肺炎。中南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孩子被送到医院时,呼吸已经不畅,全身皮肤苍白。要弄清确切死因,则需要进一步尸检。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武昌区积玉桥街道办也正在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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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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