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占道经营摆摊,男子拎着液化气罐冲到一名城管人员家人开的面馆内,在有多名顾客的情况下,拧开气罐阀门威胁。近日,该男子因涉嫌爆炸罪被起诉,陕西省西安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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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岁的纪某曾因盗窃罪获刑10年,2010年经数次减刑后释放。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8月17日晚8时,纪某在西安纺正街与纺四路十字附近经营炒面摊 位时,被城管执法人员阻拦,并告知其晚10时后才能在该路段摆摊。次日晚8时30分,纪某持液化气罐和点火器来到纺正街与纺四路十字、城管人员伏某家人经 营的面馆内,不顾该店数十名顾客正在就餐,拧开液化气罐阀门,以引爆液化气罐相要挟,威胁伏某同意其在该路段经营摊位,后被伏某及在场群众抓获。公诉人认 为,纪某故意释放液化气并欲点燃,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责。
庭审中,被告人纪某数次称只是“吓唬”,自己不会为摆摊拿命赌博,12公斤的液化气罐里剩的气也不多,拧开阀门是“失手”所致。听见气体泄漏时他立刻关闭了阀门,认为自己属于犯罪中止。同时,他认为指控的罪名不当。在最后陈述时,纪某表示了悔意。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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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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