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源大工贸公司办公楼已人去楼空,只有于秀荣一人留守。
在过去两年里,在济南一家国企工作的59岁的张作利(化名)来往于济南与冠县之间,不知道已有多少次。位于鲁西地区的冠县属于聊城市管辖,距离济南市约160公里。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对于张作利来说已感觉不到辛苦,他牵挂的是自己“投资”出去的那36万元的下落。
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12月,分为八笔,张作利共向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雅公司)“借款”36万元。他们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利息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由山东正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典公司)及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大公司)对赛雅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其中,赛雅公司与源大公司皆为冠县企业。源大公司法人及总经理为苏银霞。正典公司的注册地在济南历下区,法人及总经理为苏银霞之女于家乐。
按照合同约定,此一“借款”年利率为18%,利息支付时间为每月25日。“在过去两年里,它都能到期支付,但是到了2016年5月突然停止支付了。”张作利回忆。
本金也迟迟不见归还,2016年下半年,张作利将赛雅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不仅是张作利一个人的遭遇。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济南市,以与张作利相同的方式“借款”给赛雅公司的,是一个集结了各行各业、年龄不一的共逾20人的群体,其中以已经退休或接近退休的老年人为主,资金总额超过1500万元。这20余人都分别将赛雅公司、正典公司、源大公司诉讼至济南各区法院,其中一些人的判决已出。
而蹊跷的是,截至目前,此案只有作为“担保人”的苏银霞与于家乐母女二人被抓。
(山东源大工贸公司老板苏银霞)
投资
在张作利等20多位济南“投资人”中,年逾70同样是退休于一家国企的高凤民(化名)是最早认识苏银霞之女于家乐并决定“投资”的人。
高凤民回忆,应该是在2014年八九月份,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正典公司的总经理于家乐,“于家乐当时就是一个小姑娘,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还没有成家。”正典公司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于家乐给高凤民他们介绍,在她的老家冠县,有一个赛雅公司,“说这个公司各方面都很好,现在缺资金,如果手里有闲钱,可以借给它,比存在银行利息高。”因为是朋友介绍,高凤民当年就去冠县“考察”。
他去了两次冠县,就相信了。高凤民回忆,第一次去时,是赛雅公司的一个女副厂长领他们参观,“我们看到赛雅在里面搞服饰生产,产品对外出口,外面正在建设厂房,也看了财务报表,都挺好。”回到济南,高凤民在正典公司签下了“借款担保合同”,他共“借款”20多万元。
“借款担保合同”的签订者有三方,甲方为出借人,乙方为借款人赛雅公司,丙方为保证人正典公司。
“我们做这个投资,不是看的于家乐,也不是看的源大公司,看的就是赛雅,觉得赛雅还行,就把钱投了。后来我们觉得这样还不行,就让源大也出来作保。”高凤民回忆。
赛雅公司与源大公司都位于冠县工业园区内,两家企业只有一路之隔。查询工商资料可知,赛雅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6日,注册资本1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棉、化纤纺织、服装、手套生产、销售以及面纱、面布购销、进出口业务,其股东有两个,一个是自然人张振永,一个是山东赛雅工业科技园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兼总经理为卢薇。山东赛雅工业科技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股东有两个,一个是自然人吴广木,另一个是新疆宏昌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吴广木为法人兼总经理。
张作利、高凤民等“投资人”都知道,山东赛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浙江人韦金宏。张作利介绍说,韦金宏很年轻,“信佛,手腕上带着大珠子,留着小平头”,他很早就在新疆闯荡,并得到了第一桶金,冠县招商引资,他便到此做企业。在“借款”事件发生后,张作利频繁与韦电话沟通,“几乎天天打电话。”
张作利也是通过朋友介绍加入的“借款投资”。“当时他们说赛雅的二期工程要启动,说要建新楼,还要进设备,缺少资金。”他在2014年秋天曾去冠县“考察”过,“第一次去,是正典公司租了一辆车,在公司楼下集体坐车过去,一车将近30人,后来这些人中,有的投了,有的没投。”在赛雅公司,引导他们参观的,也是那位女性副厂长,张作利只参观了一次就相信了,他从2014年开始“借钱”,后来又逐渐“借”出,一共“借”了36万元。
另一家国企的职工黄慧(化名),共“借款”170万元。她也是亲戚朋友介绍加入的,她第一次去冠县“考察”的时间是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我们把赛雅的进项税、财务报表等资料都看了,还对他们的财务人员、生产厂长进行了‘采访’、录音录像,认为这是当地的龙头企业,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支持的,就对它比较放心。”黄慧回忆,“当时,在济南市的P2P风比较强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可以到30%,但那些都是金融中介公司,不安全,赛雅性质不一样,18%的利息不算高,但是我们觉得它有生产企业在后做支撑,很安全。”
以相同的方式,58岁的国企老职工梁志平(化名)投入了160万元。梁志平回忆,“最开始我只投了40万,合同规定,如果要用钱,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退回来,我就反复拿回来几次钱,都很方便,所以就很相信,就又陆陆续续把钱投进去。”
诉讼
按照合同约定,每个月的5月25日,是返还利息日。2016年5月25日,张作利、高凤民他们都发现,赛雅公司没有像往常一样往他们银行账户里打利息。
“他们说要晚两天,过了几天,一看还不行,我们就去了冠县。”高凤民回忆说。在冠县,他们先是见到了源大公司老板苏银霞的丈夫于西明。“我们当时怀疑赛雅与源大两家公司闹矛盾了,就劝于西明他们:有什么事你们协商解决,给赛雅道个歉也行,你们之间有矛盾,不能涉及到我们。”
这一次在冠县,高凤民、梁志平他们又找到赛雅公司,“结果他们老板说他没见过合同,我们借钱的事他不知道,我们认为这很荒唐,因为我们的钱都是打入赛雅公司的对公账号,而且返利也都是赛雅公司的对公账号返给我们,这样往返已经两年了,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后来,“他一直不给我们本金和利息,”高凤民等“投资人”就起诉至法院。
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七八月份,济南的这20多位“投资人”各自在自己所在区法院起诉,被起诉者为赛雅公司、源大公司与正典公司。时至2017年3月底,已有多个诉讼做出判决,“都是投资人胜诉,”这当中就有张作利。
张作利是把赛雅等三个公司诉至济南历城区法院,张的诉讼请求主要有:请求依法判令赛雅公司偿还借款36万元;请求依法判令赛雅公司承担借款利息;正典公司及源大公司对借款、利息及律师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等。
2016年8月26日,历城区法院对张作利诉赛雅等公司一案立案,并于2016年10月27日与2017年1月6日分别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法庭上,赛雅公司辩称:该公司与原告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出具的借款合同上面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为伪造;原告汇入的款项,该公司根据另一被告正典公司的要求全部转入其指定账户,该款项与赛雅公司无关;本案事实是正典公司通过自有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截止目前被害人向法院起诉立案已近2000万元,涉及的被害人有20多名,涉案人数众多,本案实际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是合同诈骗罪,因此,本案通过民事诉讼很难查清案件事实,应当通过刑事案件处理,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正典公司则辩称,该公司与赛雅公司没有借贷关系,原告与作为被告的赛雅公司是正常的借贷关系,且正典公司也有录音录像证明此款项为赛雅公司的借款,印章在赛雅公司财务室加盖,如有伪造也是赛雅公司的工作人员伪造,而对赛雅公司陈述的是自有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是谣言,不属实。
2017年2月3日,历城区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赛雅公司返还原告张作利借款36万元;赛雅公司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原告律师代理费;被告正典公司、源大公司对上列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正典公司、源大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赛雅公司追偿。
记者了解到,对于这些败诉的判决,赛雅公司不服,已决定上诉。
被抓者
就在济南的“投资人”把山东赛雅等三家公司诉至法院期间,2016年12月15日,源大公司总经理苏银霞被冠县警方抓捕,而在此前,她的女儿于家乐也已被冠县警方抓捕。她们被逮捕的罪名是涉嫌集资诈骗。
查询工商资料可知,以苏银霞为法人的源大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为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只有苏银霞一人。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减速机、汽车配件、轴承锻件、双轴强力搅拌螺旋送料防反风湿式喷浆机、JC3煤矿机械性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加工、销售;钢材、板材、铁精粉购销等。
由于包括卷入“集资诈骗”及苏银霞的儿子于欢“故意伤害”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等事件的接二连三发生,这家位于冠县工业园区杭州路上的企业目前已陷入停滞状态,来自周边的正常生产时期的50余工人已几乎全部离开,只有包括苏银霞丈夫的大姐于秀荣在内寥寥三两名员工留守。
在济南历下区的正典公司员工也悉数“解散”。查询工商资料可知,这家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投资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等。”其股东有两个:于家乐及于家乐的姑姑于秀荣。而于秀荣在源大公司的职务是“采购”。于秀荣49岁,她告诉界面新闻:“源大公司一到工业区,我就过来帮忙了。我就是给车间买东西,在伙房里采购、做饭,我还在院子里种菜,公司还经营的时候,苏总每个月给我1500元生活费,这样六年了。”
在于家乐还没有被抓时,针对济南“投资人”的诉讼,每次开庭,她都会出现在法庭上。一位“投资人”回忆,“当时正典公司连会计在内,也就五六个人,原来在一个写字楼里办公,后来专门租了一个民房,他们的主要业务就是跑服务、签合同。”
在“投资人”前去冠县“考察”期间,有时于家乐也会带队,领他们到赛雅公司参观。苏银霞的源大公司就在赛雅公司的隔壁,“投资人”也会一道过来“考察”,出面的除了苏银霞之外,还有苏的丈夫于西明。张作利回忆说,于西明有公职,在冠县税务系统工作。在儿子获刑与妻女接连被抓后,于西明“跑路”了。
于西明的大姐于秀荣告诉界面新闻,于西明是在妻子被抓后五六天走的,那天他还到了她这里,“把手机给我,抱着我,哭了一场,他说,家里出现这事,你要好好保重自己,他说如果他妻子与女儿没有事,他还活着,就能回来,如果活不了,就别管他了。”
于西明临走前,在于秀荣处拿了两万块钱,之后于秀荣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受托支付”
济南的多位“投资者”告诉记者,苏银霞、于家乐母女之所以涉“集资诈骗”被抓,是赛雅公司向冠县警方报的警。
“赛雅公司居然也成了‘受害人’了,”一位‘投资人’说,“据我们所知,赛雅公司的报案理由是,是正典公司和源大公司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了赛雅公司的公章,私拟了合同。我们对此感到很困惑,这是违背常识的。所有的钱都是源源不断地往赛雅公司对公账户上打,他能不知情?”
多位“投资人”告诉记者,在他们分别把山东赛雅等三家公司诉至法院期间,冠县警方曾“拿着立案通知书到济南数个法院,面见法官,希望中止审判。”“投资人”认为这对他们讨回权益形成了干扰。
在山东采访期间,记者曾拨打赛雅公司“实际控制人”韦金宏电话,但一直未能打通,还曾拨打冠县公安局此案负责人电话,但对方没有接受采访。
在冠县,以正典公司、源大公司为担保人,除了赛雅公司“借款”外,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制钢)也曾以同样方式“借款”。“我们这些人,跟冠县有业务来往的,就这两家公司:赛雅和新宇制钢。”一位“投资人”告诉界面新闻,“过程都是一样的,只是借钱给新宇制钢的人少,只有10几个人,总金额也少,只有400多万。新宇制钢的客户也几乎都是赛雅的客户,互有交叉。”
在济南一家国企退休的孙少文(化名)给新宇制钢“借款”30多万,她也是通过亲属介绍的。孙少文回忆,“是我的一个姨妈,她投了20多万,在赛雅投了,在新宇制钢也投了。她前期在赛雅投了不少,一直运营很好,因为家里需要资金,就撤回了,后来有一段时间,她说赛雅不用了,资金周转没问题了,说新宇制钢还用钱,我们就在2016年2月去现场考察。”
这次考察,是于家乐陪她们参观的新宇制钢的厂房,当时新宇制钢的一位营销副经理也带队,孙少文看到这是一家钢铁加工厂。“他们说有一个二期工程要上,资金紧缺,说一共就融资三四百万,大概用一年。因为我们本身也是钢铁行业的,对它的盈利模式、利润行情、市场情况都很了解,看了它的生产规模、年产能力,就觉得投入生产以后,资金很快就能出来,不会有风险。”
考察归来,孙少文签下了“借款担保合同”。但没有几个月,也是在2016年5月,利息返还即出问题,本金也不能被归还,她把新宇制钢、源大公司、正典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判决已出,像其他“投资人”一样,孙少文胜诉。
新宇制钢没有像赛雅公司那样向警方报案,3月28日,其董事长蔚文国告诉界面新闻:“这个事情一言难尽。是源大公司当时资金紧张,苏银霞的女儿在济南成立一个公司,在那儿融资,我们是以受托支付的形式把这个钱转过来,就形成目前这个局面了。”
蔚文国介绍说,“投资人”的钱的确是打到了新宇制钢的账户上,但是,新宇制钢又直接把钱转给了源大公司,”当时公安查,有打款的记录,“这就像银行贷款一样,以受托支付的形式,我们再给他转过去。”
据蔚文国介绍,新宇制钢共“借款”400万左右,“转给源大公司300多万,当时财务上没有及时转,剩下90万左右,我们就用掉了。”之所以与源大公司发生这种“业务”合作,蔚文国说,“是因为当时源大公司比较困难,我们都是冠县的企业,他们说帮帮忙吧。”
新宇制钢也是位于冠县工业园区内。查询工商资料可知,它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它有两个自然人股东:蔚文国与张银生。其法人代表一度是蔚文国,后来改为张银生。
“我们公司现在也不景气,”蔚文国说,“都是担保圈出事出的。担保圈现在欠我2000多万。我们冠县都是这样,相互担保,因为企业大部分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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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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