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在朋友面前炫耀,网购零部件非法组装枪支用来打鸟玩,结果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非法组装气枪2支、钢珠(子弹)1500颗。
4月17日下午,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当地一河边有人持枪打鸟。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可是没有发现打鸟的人。由于该起报警属于涉枪警情,警方高度重视,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持枪男子驾驶一辆外省牌照的银色面包车,当天下午多次出现在城西镇,最后驾车经城西镇沙河子村桥头红绿灯处往西行驶,最后消失。民警判断,此时男子应该还没有离开城西镇,遂请求指挥中心部署警力在当地主要路段设卡盘查。
1个小时后,指挥中心发现嫌疑面包车正往赣马镇方向行驶,随即指令路面民警进行查控堵截。5分钟后,悠闲自在驾车返程的持枪男子被民警当场抓获,在车内发现2把组装气枪及大量钢珠。经突审,持枪男子叫徐某超,赣榆区赣马镇人,据其供述,前段时间其在浏览网站的时候,看到一则售卖枪支零部件的广告,加上自己曾在机器厂间上过班,对枪支组装有一定了解,遂起了购买零部件组装枪支好好炫耀一番,后在网上购买了气阀和钢珠等零部件组装了2支气枪,兴奋之余,便带上朋友到河边打鸟玩,岂料,当天便被路过群众举报。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超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枪支爱好者,应当在合法的基础上去满足自己对枪支的热爱,特别是在当前网络发展迅速、购物渠道便捷的条件下,更应谨慎处理好对枪支的兴趣爱好,避免“因爱生恨”,误入囹圄。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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