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邓先生在明珠广场附近丢失了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和一些重要的票据,就在他苦苦寻找时,民警通知他钱包找到了, 钱包失而复得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可邓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采访中,邓先生向记者介绍, 4月21号上午,他到明珠广场附近商场买衣服后,不慎将钱包弄丢了。
邓先生:我买了衣服出来,搁这夹着,钱包就这样夹着,夹着之后我车子刚好在三轮车旁边,刚好接一个朋友电话,我去开车子,正好我这只手开车门,就这样掉了,我不知道,开车子我就走掉了。
不久,邓先生发现自己钱包丢了,非常着急,因为里面除了现金外,还有一些证件和票据。
邓先生:里面有银行卡,还有身份证,还有8000块钱,现金,还有一些票据放在这里面。
于是,邓先生找到警方调取了附近监控,发现钱包被人捡走了。
邓先生:我是调取监控,看到是一位女士捡去了,是一个骑着自行车,穿着褂子的女士。
就在邓先生四处打探捡到钱包的女子时,民警打来电话告诉他钱包已被人送到了治安岗亭。
邓先生:高兴,想感谢她,我因为我这个钱包有票据。拿到钱包以后,说现金没有了,当时叫我点物品的时候,我把票据忘了点,搞糊涂了,我从老家慌里慌张来领的,但是回家一看票据都不在了。
邓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想找到捡到钱包的女子,问她有没有看到钱包里面的票据,票据对他来说很重要。
邓先生:我现在就是讲想找到这位女士,我是丢失的,并不是她偷我的盗窃我的,钱都无所谓,关键我想问一下,跟你见个面,你捡到钱包的时候票据还在不在里面,我现在找不到了,我非常着急。
针对邓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律师。据律师介绍,如果捡到钱包的人将钱包里面的财物拿走,不退还的话,就可能触犯了法律。
安徽殷坪律师事务所律师
殷翔宇:失主可以找对方要求返还,如果不返还的可以报案处理,法律规定,他捡到东西属于遗失物、遗忘物,捡到别人遗忘物、遗失物,不退还的话,当事人又报警得话,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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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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