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要闻> 正文

宁波1对老人为了给孙子尝鲜 捕2斤海鲜被罚

2017.06.06 10:58 1473

为了给孙子尝鲜,宁波宁海的夫妇两人在明知禁渔期不能捕捞的情况下,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下海捕捞,被执法人员发现时,已经捕获乌鱼、石蟹、坑虾等约2斤的小海鲜。

李某,今年60岁,此前一直从事海洋捕捞业,是一名地地道道的渔民。2016年6月正值暑期,孙子等小辈放假住在李某的家中,孩子们闹着想吃野生的海鲜。李某想到,现在正是禁渔期,便没有同意这一要求。

但是,李某的妻子葛某,看着孩子们想吃,不忍心拒绝,也劝李某去抓点海鲜给孩子们解解馋,还安慰说“咱们就自己抓点小鱼小虾吃吃,没关系,再说就这么一次,运气哪有这么差”,拗不过妻子和小辈们,李某也就同意了。

次日,李某和葛某便驾驶着渔船来到三门湾白峤港附近海域,将10余顶地笼网放入了海中,等第二天收网。第二天一大早,李某与葛某去收网时发现捕获了若干乌鱼、石蟹、坑虾等小海鲜,没想到在回程的路上被在附近海域巡查的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当场查获约两斤的海鲜及渔具。

经鉴定,李某与葛某使用的13顶地笼网均系定置串联倒须笼,属于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规定中的海洋开放性水域禁用渔具。

宁海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李某与葛某两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结伙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记者了解到,每年的禁渔期仍有部分渔民心怀侥幸进行非法捕捞。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减少和避免发生在这些地方的犯罪案件。想了解更多公共安全知识,尽在佰佰安全网。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推荐

宁波1对老人为了给孙子尝鲜 捕2斤海鲜被罚

2017.06.06

1240

37岁孙子暴力殴打八旬奶奶 被警方调查

2018.08.17

1623

粗心司机“丢”下七旬老人 10岁孙子还在车上

2018.08.08

1467

七旬老人背孙子上大学 已经10年

2016.12.09

1085

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造成两人死亡

2019.01.22

1444

加载更多

最新资讯

贵州六盘水市一居民家中惊现3.5米巨型眼镜王蛇,消防民警联手捕捉
2025.09.10 1031
你听说过雷暴哮喘吗?一场雷雨后,短短几小时,急诊涌进400多人
2025.09.10 686
江苏出现一例霍乱确诊病例,可疑源头场所已消杀处置
2025.09.09 632
电话手表能否带到学校一直有争议 家长的建议为何引热议
2025.09.09 1006
沈阳师范大学自备井蓄水池受诺如病毒污染 2000多人出现肠胃炎症状
2025.09.08 1009

热门排行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2022.01.29

8745

美国解除中国学生赴美限制 家长们喜忧参半 敢不敢放儿去?

2021.04.30

31412

女子举报公务员丈夫出轨公款消费 纪委避而不谈

2021.12.30

15805

重磅!三孩政策来了!网友“炸锅”!敢不敢生?

2021.05.31

29474

浙江男子卖掉亲生儿子后带现妻游山玩水?你怎么看?

2021.04.30

2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