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朱先生被遗忘救护车事件的初步处理情况。全文如下:
6月15日上午10∶45,因车祸受伤的朱先生被南通市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通州三院)急救分站接回医院。由于当班医生、驾驶员严重不负责任,朱先生被遗忘救护车,直至11∶43发现,导致伤者被困救护车近1小时的恶性事故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对此,我们深感愧疚,同时对伤者及其家属深表歉意。
我委于15日下午2时许得知这一情况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
1、立即要求分管领导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联系,请求全力救治伤者(据6月18日下午5时许了解,伤者神志清醒,伤情趋于稳定);责令通州三院迅速查明事件发生原因并及时报送我委。
2、6月17日下午,委主要领导召集分管医政工作的领导、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处置此事件进行会商,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意见。
3、6月18日上午8∶00,召开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对此事件责任人的初步处理意见:①暂停当事人医生朱某、急诊科护士蔡某、驾驶员徐某的相关工作,接受组织调查;②由区纪委驻我委纪检组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与,进驻通州三院对此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4、6月18日上午9∶00,召开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在全系统通报该事件,部署全系统举一反三、正风肃纪工作,严防和杜绝各类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关于本起事件的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媒体及时对外发布。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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