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后”男女,一见钟情,仅相识半年,就办理了结婚手续。不想婚后矛盾频发,最终女方提出了离婚。随后,男方花55万元钱买的房子,成了婚后财产,这让男方十分郁闷。
6月30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事件
闪婚闪离房产惹纠纷
今年30岁的陈先生,在我市一家企业单位工作。2016年2月,陈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在一家商场工作的赵丹(化名)。赵丹人长得漂亮,比陈先生小了5岁。两人一见倾心。
当年8月,在陈先生的追求下,赵丹答应嫁给陈先生,但是有一个条件,要有房子。陈先生表示,登记后马上买房。
登记两个月后,陈先生携带55万元的现金,在高新区买下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住房,而房证,要一年后才能到手。
今年4月,两人举办了婚礼。婚后,陈先生发现,赵丹的脾气很大,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闹个没完。最后,赵丹提出了离婚。
可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赵丹坚持要分得房子的一半所有权。她认为,这个刚买的住房,属于婚后财产,这让陈先生很不理解。陈先生到法院进行起诉,欲维护自身的权利。
说法
婚后购房属共同财产
那么,这个房子到底应该怎么分?赵丹没花一分钱,能得到房子的一半产权吗?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庆大律师事务所李贤伟律师。
记者:房证没到手就离婚,争议房到底啥属性?
李律师:属婚后共有财产,赵丹有权分割。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而结婚登记后,双方的收入和购置的物品,都是共同财产,房屋的房证虽然没下来,但对房屋的属性没有影响。
所以,赵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只写有一方的名字,即使另一方出资,也不能认为是共同财产,只能认为是一方财产。
记者:婚后财产必须要平均分割吗?
李律师:有约定的,可按约定分割。如果婚后办理的产权证,那么无论是写有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若陈先生有证据证明,双方的出资数额,可以不必一人一半,等额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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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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