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交通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过渡期内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共5家平台公司在南京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首约、曹操、神州、滴滴、美团)。共4574辆车申请网约车运输证,其中3424辆已通过预审、602辆已取得运输证。共14660人报名申请参加网约车驾驶员考试,5052人取得从业资格证。
今天24:00过渡期截止,存量车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017年1月19日,南京颁布实施《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并自实施之日起设立为期6个月的过渡期。
即,2016年11月1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车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二至四项要求,且申请时距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未满3年的本市7座及以下乘用车,可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2017年7月19日24:00,过渡期将截止。
即,网约车平台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存量车提交预审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24:00时,逾期提交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自2017年7月20日零时起,行业主管部门仅受理网约车平台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新购置车辆(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提交的预审申请。
明日起,网约车运营须“三证”齐全、信息一致
自2017年7月20日起零时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确保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下简称《驾驶员证》)、车辆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下简称《运输证》),并且保证线上线下人员、车辆一致。自2017年7月20日起,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对未取得《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未取得《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使用未取得《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未取得《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交通部门优化许可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特别在过渡期内,南京交通部门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升软硬件配套水平,尽可能拓宽经营许可申办渠道,降低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先后开发了“南京市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平台”客户端,取得经营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客户端,在线上递交申请资料申办网约车运输证。同时,交通部门还提供上门审验车辆的服务,在行政相对人提交上门申请后,即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车辆审验,先后安排了6批次共400余车辆的上门审验。开发了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驾驶员通过关注“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可自主完成网约车驾驶员考试报名,动态接收审核结果、考试计划等反馈信息,并可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自助选择考试场次,共11311人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名,占报名总数77.2%。针对从业人员考试需求,除每天3-4场考试外,南京交通部门每周还增加了一次夜间考试场次,共组织315场考试,日均考核13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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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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