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成都市传染病医院获悉,7月21日,一名内科病人家属因输液滴壶有空气,辱骂、殴打了一名女护士,致其右眼视力模糊、右眼下睑皮肤缝了7针。目前,被打护士正在接受治疗。医生表示,还不确定其视力能否恢复;其右眼下睑皮肤可能留疤。
经过第三方医生证实,输液滴壶的空气不会对病人治疗或健康造成影响,而且,这种空气可能与患者手势有关,如果把手移动一下,可能就没有。
事发后,警方迅速抵达现场,调查起因,最终,患者家属承认“因心里慌,所以才冲动打人”。目前,打人者已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本文图均为 微博@封面新闻 图
护士值夜班 突遭家属殴打
24日早上10点,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某医院眼科病房见到了被打护士袁浩,她的右眼下方有被缝合的痕迹,脖子和两只手臂上有淤青。距离被打事件已经过去三天了,她仍心有余悸,“现在想想就后怕,怎么也没想到他会突然打人。”
21日晚,袁浩和规培生李丽在医院值夜班。当晚10点20分左右,她去上厕所,同时李丽准备为病人输液。晚上10点25分,她回到了护士站。这时,李丽告诉她,“17床的病人冲她发火,声音还挺大,因为液体的事……”话未说完,就听到了17床病人按呼叫器后的声音。考虑到同事刚与病人发生不悦,袁浩抱着“灭火”的心态,起身去见病人。
一间病房有三张病床,17床位于中间。这名病人是70多岁的老人,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常年住院。袁浩走进病房后,发现病人身边还有两名约28岁的年轻家属,一男一女。“我之前见过老人两三次,他比较刁钻。”
走到床边背对门口时,袁浩面带笑意询问情况,男性家属说:输液器里有空气。袁浩看了输液器发现,空气是在滴壶上方,所以不会影响病人输液。于是,她说:“这不影响”。说完这句话后,家属提高了声调:“啥子叫没得事,你们啥子态度……”
突然,男子开始飚脏话,冲过来双手使劲捏她脖子,并将其按在地上,使之无法挣脱、几乎不能呼吸,随后,将她推倒在18床床档上撞,又扯她到17床床边打。在挣扎中,袁浩咬住了男子掐住脖子的手,然而,男子更加暴怒,用力把她按到地上,低头一口狠狠咬住了她的右脸。大约三分钟后,两名护工才把男子拉开。
视力模糊 送医后缝了7针
面对突如其来的拳头,袁浩懵了。她回忆,当时她感觉半边脸都是血、右眼视力模糊。当晚11点过,她被同事送到了医院眼科治疗。
记者从她的主治医生唐医生处了解到,刚到医院的时候,她的右眼睑瘀血肿胀,下睑月皮肤撕裂,右眼眶内骨折,同时右眼视力下降到了0.3。正常人的视力是1.0。医生为其做了清创处理,她的下睑月皮肤被缝了7针。
“现在,她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视力差,是否能恢复到原来的情况还不好说,”唐医生介绍,她的右眼下睑皮肤部分坏死,以后可能留疤。而且现在,我们又发现她的牙齿下面一颗松动,还要送到齿科做进一步检查。
家属打人前 病人情绪激动
在进入病房前,李丽和病人发生了什么呢?24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李丽。她告诉记者,她和病人没有争吵,21日晚上10点过左右,“我把装输液液体的治疗车放在17床的病房门口时,发现忘记拿东西了,当我取东西回来时,发现17床病人站在治疗车旁边,用手拿起输液液体看。”
“这种液体是无菌的,护士碰之前都要把手消毒。我担心病人把液体污染了,就连忙制止并告知原因,”李丽感到委屈的是,老人不听劝反而冲她吼。她劝老人回病房等,稍后会为他输液。但是,老人仍然不听劝,同时爆粗口辱骂李丽,这时,家属将其拉回了病房。
“接着,我就给他输液了,他和家属也没说什么。”李丽回忆道。不过,事后,当晚住院内科住院总高凤娇说,病人的态度很差,已经把李丽骂哭了。
打人者:心里很慌,才会冲动打人
21日晚10点50分,锦江区公安分局双桂路派出所接到报警,马上派出了就近的巡逻队赶赴现场。双桂路派出所副所长梁一回忆,民警抵达现场时,双方都较为平静,护士右脸有伤痕,称被患者家属咬伤,而患者家属则说,是护士自己不小心挂伤的。双方各执一词。
由于病房内没有监控,民警向当时在现场的护工、病房旁边的病友等第三方询问后,基本还原了事件:因为老人输液时滴壶冒泡泡(有空气),儿子就与护士发生了争吵,随后儿子打人,咬伤护士。
第二天早上,民警再次询问打人者时,对方的态度有所好转,承认因没控制住情绪,打了护士,因家里事情比较多,心里很慌,才会冲动打人。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打人者已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医院:希望医患双方和谐配合、相互理解
针对此事,24日下午,成都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田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一贯希望医患双方和谐配合、相互理解,一旦发生医患矛盾,或者患者有投诉,通常都会从自身找原因,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要求和管理。然而对于打人之事,医院会坚决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他说,“在打人事件发生后,医院院长、医务人员第一时间看望了受伤职工。医院将全力支持职工起诉打人者,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益。”
警方:扰乱医疗秩序,或面临违法
“我们了解到,病人在三四天住院时间里,时不时就刁难医务人员”,锦江区公安分局双桂路派出所梁一认为,医院有自己的医疗秩序,如果患者扰乱了这种医疗秩序,医务人员有权去投诉要求医院处理。“如果患者谩骂、侮辱或采取暴力的方式对医务人员,而医务人员的操作是合规合法的,那么患者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梁一透露,根据调查了解,在此事件中护士的行为是合规合法的,“针对患者所说的输液滴壶冒泡泡的事,我们咨询了相关医生,如果患者把手移动一下,可能就没有泡泡,而且,输入身体的液体也不会有空气,所以不会对病人治疗或健康造成影响。”
律师:患者家属殴打护士,得不偿失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范云云律师指出,目前,医闹已经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等行为也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予以惩处。
“患者家属殴打护士的行为,侵害了护士的健康权,给护士造成了人身损害,护士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求家属承担赔偿责任。”范云云律师表示,若患者家属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被殴打的护士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他认为,患者家属殴打护士,在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医院的秩序,将面临民事赔偿。一旦认定为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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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严惩伤医行为
7月11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由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文件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等。官方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
有专家表示,对于涉医违法犯罪,这份《意见》的重点已经从既往的“打击”前移到了“防控”环节,这说明以往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重点前移到防控,进一步保障医护人员执业安全。
暴力伤医事件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直接破坏了医务人员执业和患者就医环境,不仅给医务人员带来了身心伤害,也给社会和患者造成了危害。小编认为,应依法维护医疗场所安全、安静、神圣的就医秩序,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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