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一名男子为了寻求刺激,酒后数次在深夜纵火,虽未造成巨大损失,但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记者了解到,近日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剥夺政治权利 1 年。
去年 12 月 11 日凌晨,喝得醉熏熏的张某在街上游荡,当他经过同里镇小川东路的一家理发店时,发现店墙边堆放着塑料泡沫等废旧建筑材料。为了寻求刺激,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将其中的一块塑料泡沫点燃,朝建筑材料上一扔就逃之夭夭。5 天后的凌晨,张某又是喝了不少酒,当他经过小川东路的一家干洗店时,如法炮制,将店旁边的一堆建筑废料点燃烧毁,腾起的火焰还烧坏了旁边人家的一台空调外机。一不做二不休,隔了两天,张某又在小川西路的一家饭店门口放了一把火,将一辆电动三轮车烧坏。多行不义必自毙,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报案,将张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交待,其一人在外打工,有时觉得无聊之极,就到外面喝酒,喝了酒之后,为了寻求刺激,就用打火机点火玩,总以为不会有什么后果,最多被治安处罚。当听到法官的宣判后,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但此时后悔已经晚了。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减少和避免发生在这些地方的纵火等犯罪案件。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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