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出狱当天便滋事,持刀砍人,随意砸车,再陷囹圄。2017年8月1日,被告人周某某被溆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周某某,系溆浦县观音阁镇丁桥村村民,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两次入狱服刑。2016年12月22日,周某某刑满释放,当晚1时30分许,吃完夜宵,周某某及其朋友邓某某、“光头强”等人驾车经过县城城北综合市场牛魔王夜宵店路段时,因被害人张某某与朋友站在路边聊天挡住其去路,周某某因此忿忿不满,继而发生争吵,经路人劝说,双方停止争吵,离开现场。事后,周某某越想越气,认为丢失颜面,逐纠集向某某、邓某某等人返回,持刀追赶,将张某某等人砍伤,砸烂对方车辆。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等4人伤情构成轻微伤,车损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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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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