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朋友圈里买东西,微店是越来越多了,不法分子看中这机会进行微店诈骗。
刘女士一直经营着自己的微店,生意不温不火,小有盈利。一天,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刘女士认识同样开微店,卖手机,相机等电子产品的殷某。殷某说自己所卖的电子产品有自己的代购渠道,价格便宜,问刘女士要不要一起卖电子产品,并许诺如果能卖掉3台相机厂家还可以送一台相机或者手机。刘女士在利诱之下,欣然同意。于是刘女士把相机和手机的代购信息复制下来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
不久后,刘女士的一个朋友看到代购信息,找刘女士代购一台卡西欧TR500型号的蓝色相机,并通过支付宝转了6000块钱。刘女士收到钱后,跟殷某联系。殷某说必须先汇钱,自己将钱汇给厂家,厂家只有收到钱才能发货。又咨询了一些问题后,刘女士消除了疑虑,向殷某给的一个农业银行卡里存了5200块钱。在刘女士的催促下,第三天殷某给刘女士一个快递单号,但刘女士经过查询,没有发现相应的物流信息,刘女士再三联系殷某,殷某找各种理由搪塞,又过了一天刘女士再也联系不到殷某,被殷某拉入黑名单。刘女士发现自己遇到了骗子,迅速报警,随后殷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据悉,殷某用同样方法实行诈骗6次,非法获利5万余元。与殷某共同实施诈骗的还有其男朋友王某。二人在电视中看到有关微信诈骗的信息后,也萌生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想法。二人首先购买了无记名电话卡,一张卡用于注册微信账号,另外一张卡负责联系买家。在网上下载相关相机或手机图片后,编辑成代购信息在微信上发布,然后殷某主动添加他人为好友,认识后许对方以好处或优惠,吸引购买者,欺骗购买者将钱汇入相应账户后,通知王某将卡内的钱尽快转走,两人互相配合实施诈骗,屡试不爽。
目前,殷某与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移送至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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