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无业游民黄某,自2005年至2012年的7年多时间里,因为盗窃先后4次被法院判刑。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不久他又开始干起“老本行”,在盗窃时趁失主家中无人,将失主的家当成自己的家,吃住数日。 8月18日,黄某因犯盗窃罪在肥西县法院获刑。
现年40岁的黄某家住肥西县铭传乡,单身一人。今年年初,他到肥西县花岗镇陶店附近的一家制砖厂打工。因工作比较辛苦,黄某干了不到半个月便辞职离开。他在打工时发现,每天路过的一户人家门锁一直紧锁,他估计这户家中无人。黄某随后便萌生盗窃该户人家财物的念头。今年3月21日下午,黄某潜至该户人家附近,用撬棍将该户人家的大门外挂锁撬断潜入室内,他在该户人家的两个卧室衣柜和木箱里翻找财物,盗得香烟4包。黄某见该户家人迟迟不归,在厨房找到面条,煮起了面条吃。就这样,他在这户人家吃住了3天。3月24日下午,黄某正在该户家中的卧室里睡觉,突然听到门外有响声。原来是这家女主人从外面回来取东西,进屋后见到家中有陌生的男子,大声呼喊“抓小偷”。辖区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调查,几天后,黄某被警方抓获。
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所吃喝侵占的财物虽然只价值200余元,但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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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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