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平市一男子在医院陪侍其父治病期间跳楼身亡,死者亲属封堵了医院大门。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涉事7人采取行政拘留10日的强制措施。
救护车无法正常进出
2015年4月14日,在兴平市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的封门堵路事件。当日上午9时30分,十几个披麻戴孝的人抗着花圈来到兴平市人民医院,将花圈摆放在医院门口后封门堵路。致使就医的病人只能绕道而行,而接送病人的车辆及救护车无法正常进出。
事发后,兴平市政法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召集兴平市阜寨镇政府相关人员,会同兴平市公安局民警赶赴现场。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当日下午4时许,兴平市公安局在现场宣布《停止违法通告》后,对不听劝阻的7名封门堵路违法人员依法强制带离,恢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
因7人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卫生部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公安机关对7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男子跳楼原因尚不明
据兴平市政法委综治维稳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医院大门被封堵是由一起跳楼事件引起的。
2015年4月12日下午2时许,在兴平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男子李某从5楼卫生间跳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兴平市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死者李某,现年52岁,长年在外地经商。因其父生病,近期李某回到兴平。4月6日至12日,李某在兴平市人民医院住院部陪侍其父治病。12日中午,李某在外吃完饭回到医院,将住院部5楼卫生间房门从内反锁,并扒开窗户跳下。经兴平市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而对于男子跳楼的原因,至今尚不明确。
李某坠楼后,其亲朋好友十几人相继来到兴平市人民医院讨要“说法”。在该院相关领导给予答复后,依旧封门堵路,强行限制进出门车辆,并多次与来院看病群众发生语言冲突,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阻碍了来院看病群众的正常就诊。
兴平市政法委综治维指挥中心提示广大市民,遇到矛盾纠纷,应依法理性通过协商对话或司法程序处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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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闹”绝不手软
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惩处。
近几年来,“医闹一族”尤其是“职业医闹”的出现,不仅加剧了医患矛盾,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甚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圣地,却被“医闹”搅得不得安宁,医生人人自危,群众意见很大。此次《意见》的出台,表明打击“医闹”的硬仗已经打响。
涉及“医闹”的医患纠纷爆发式增长,与职业“医闹”关系甚巨。《意见》对症下药,精准定位职业“医闹”,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借医疗纠纷实施敲诈勒索的“医闹”行为,要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从严惩处。这为走出“医闹”困境提供了法律路线图。
《意见》规定,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准确适用法律,这六类行为涵盖了在医疗场所,针对医护人员所进行的多数干扰、侵害行为。尤其是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明确提出要依法从严惩处。《意见》出台后将形成多部门联动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局面,司法机关在处罚打击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法律依据更明确,更具操作性。
《意见》不仅严打“医闹”,还为化解医患纠纷找到了新出路。首先,强调了对“医闹”的预防,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应无条件负起责任,保障患者权益。其次,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三个渠道:从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来畅通投诉渠道,到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再到启用诉讼程序,三条线层层递进,为医患纠纷找到了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途径,最终将解决问题的途径规范在法治轨道上,彻底根除“医闹”毒瘤。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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