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快速挣大钱,我没多想。”18岁的女孩于某在法庭上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她刚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太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记者了解到,近一年来,于某和她的团伙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数百张,牟利达15万元。
一年前,于某来到苏州打工,在车站附近帮人发小广告赚钱。一次偶然的机会,于某看到了一个老乡在拉人办银行卡。几经打听,于某得知,只要成功拉人办卡就能赚钱,她便也开始做这行。慢慢的,于某觉得拉人办卡虽然能赚钱,但是来钱太慢。她想到了可以找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去办卡,只要有足够多的身份信息,短时间内就可多办卡,自然也可以多赚钱。于是她和男友两人开了一家中介公司,表面上为他人介绍工作,暗地里收集外来公务人员的身份证。
有了身份证,于某和男友便开始招募办卡人。他们找到自己的老乡、朋友,告诉他们每成功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手机网银就有100至200元的酬劳,多办多得,没有风险。成功哄骗小王等几人入伙后,于某和其男友便开始开车带着他们在苏州附近的银行频繁办卡。截至案发,于某等人成功办卡数百张。
于某心思活络,路子也多,几经辗转。找到一个广东的上家,于某只需将所办理的银行卡邮寄给上家,便可以每张卡600元的价格获利。短短一年,于某团伙牟利达15万元。
一次,于某团伙的小王在太仓某银行办理银行卡时,工作人员发现其提供的身份证并不是其本人后报警。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顺藤摸瓜,破获了这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市民,个人的身份证需看管好,一旦遗失应该及时挂失并补办,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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