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孟某酒后挪车时与他人发生剐蹭,协商赔偿未果后,她驾车逃离,后被警察抓获。事后经检测属于醉酒驾车。近日,孟某被控危险驾驶罪在通州法院受审。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孟某被判拘役两个月。
32岁的孟某是外地来京人员,案发时为个体户。2017年8月7日23时许,孟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本市通州区某饭馆门前倒车时,与田某停放的小型轿车发生事故,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孟某驾车驶离现场,行驶至通州区某地铁站附近时,被田某的朋友徐某驾车拦停。徐某报警后,孟某被查获归案。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孟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抽血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7.7mg/100ml。检方认为,孟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孟某当庭表示认罪。她说,当天晚上她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两瓶啤酒。饭后朋友说替她找代驾,其他人的代驾都陆续到达,但只有她的代驾还没有到。“朋友们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了,我就坐在车上等着。大概也就两分钟,有人过来说我的车挡了道,我就倒了一把车,结果撞上了后边一辆车。”孟某说,车主让她赔偿两万元,因对方人多,其认为是碰瓷。“没有协商好,我一生气就开车走了”。
孟某说,她开车已有十年之久,是个老司机了,过去从未酒后驾车。被抓后,她赔偿了对方5000元并获得谅解。庭审最后,孟某哭着忏悔说,今后再也不酒后驾车了。
由于孟某认罪认罚,法院釆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孟某拘役两个月。判决后,孟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驾驶安全谁都知道很重要,也都想做到行车安全,但是光靠这些意识还不够,需要司机朋友落实开车时的每个细节中,否则“驾驶安全”也就是只良好的愿望而已。把安全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须在实践中用心思考琢磨,并不断总结怎样做才能确保行车安全,而且必须养成良好的、始终如一的驾车习惯,只要开车,就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确保行车安全视为生命,来不得半点含糊,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或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隐患,以确保行车安全。
(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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