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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5.2万斤大葱无害化销毁
针对媒体报道的关于山东百只羊吃"毒大葱"死亡事件,记者31日从山东省寿光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封存的问题大葱已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对发葱商及大葱贮存业主的行政处罚和对养羊户损失的赔偿工作正在依法依规进行。
据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介绍,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由寿光市发葱商董某从沈阳市于洪区解放镇解放村购进,总量5.2万斤。该发葱商对大葱进行了初加工,截除葱叶后将大葱贮存于冷库中,寿光市两家养羊户将截除的葱叶运回养殖场喂羊,导致了死羊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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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回顾》》
犯罪嫌疑人孟某已被抓获
8月24日寿光市公安部门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部分冷库外的大葱废叶含有毒成分。接到报警后,公安部门迅速进行了现场取证、抽样检测,并对截获的大葱来源展开追查。
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由寿光市批发葱商董某从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购进,总量5.2万斤。8月23日,大葱贮存业主对大葱进行去根、去烂叶初加工后贮存于冷库中。对此,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当天赶赴沈阳市种植地进行追根溯源。8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5.2万斤问题大葱全部进行了封存。8月27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抓获。
从抽检结果看,该批次大葱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事件发生当天即8月24日,寿光市组织有关部门,对问题葱叶全部进行了收集销毁。8月31日上午,对封存的问题大葱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目前,对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也在依法依规进行。
社会担忧》》
假如吃下"毒大葱"的是人而不是羊呢?
事件发生后,不禁让人想到,假如吃下这些"毒大葱"的是人呢?这就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会是无数家庭的破裂,这样的事想都不敢想,因为最终的结果太严重,太难以让人接受。
实在不敢想象,如果这批有毒大葱流向市场、走上餐桌,最终会造成何种后果;也实在无法理解,为何在种植、收购、运输的各个环节,都未能检出这批带毒的大葱……这一事件到底是偶然的个案,还是普遍乱象的冰山一角?在全社会已为"问题食品"付出沉重代价的大背景下,公共职能部门所力推建设的诸多食品安全防火墙机制,似乎至今仍旧不能让公众真正安心。
疑问重重》》
烹饪过程中大葱中农药会降解很多?
"相对而言,假设这些大葱流入市场,被人买来吃到还要好几天,就相当于给农药一个降解的时间,而且在烹饪过程中,农药会降解很多。"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虽然人吃农药超标大葱而中毒的情况并不容易发生,但是违禁高毒农药残留的健康风险,一样不容忽视。"甲拌磷属于高毒农药,有导致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及损伤神经系统的健康风险。"
关注焦点》》
1、"毒死羊"大葱种植户:已销百万斤大葱
记者从沈阳市于洪区了解到,当地农村经济委员会已前往涉嫌导致山东寿光100多头羊死亡的大葱种植地调查。两天来,工作人员在涉事大葱地上提取了土壤和大葱样品。涉事大葱种植户所在的街道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涉事农户是外来者,在当地承包了200多亩地种植大葱,年产量超过100万斤,今年收获的大葱都已经收割运走了。他表示,此次在涉嫌导致寿光百余只羊死亡的大葱可能是今年最后一批运走的。
2、嫌犯承认用违禁药
记者了解到,已经被山东警方羁押的种植户孟某并非沈阳人,而是来自辽宁省新民市张家屯乡哈太堡子村。根据孟某向山东警方的交代,他在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承包200余亩土地种植大葱,8月初向大葱喷洒了甲拌磷农药。
"他和儿子、侄子三个人承包了这片地,专门种葱销往外地。"光辉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说,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这家种植户大约从半月前开始"起葱"运往外地。这位负责人说,孟某承包的这200多亩地。目前,沈阳公安、工商以及农委等多部门也已介入调查此事。
3、当地排查农药残留
甲拌磷作为一种高毒农药,早在2002年农业部便已公告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使用。8月25日,有关部门对未流入市场,只是在寿光初加工、贮存的外地大葱进行了全面排查、抽检,没有再发现农残超标问题。针对发往山东的大葱被检出违禁农药一事,沈阳市于洪区相关部门已经展开部署,近期对当地其他大葱种植户的葱田及大葱,进行农药残留方面的排查。
媒体评论》》
"亡羊挡毒"的侥幸不是每次都有
在山东寿光养了10年羊的王春芝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家的羊会被1000多公里外沈阳农田里长出的大葱害死。在数十只羊枉死之后,有关剧毒农药、有毒大葱的一切,最终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浮出水面。作为事故的受害者,王春芝显得很无奈,"如果说我们家的羊为人挡了这一批葱,可能也算是一种安慰。"的确,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事足够幸运,却又足够不幸。当食品安全沦落到"以羊挡毒"的份儿上,这无异于是扯掉了最后一块遮羞布。
事实上,"有毒大葱"所暴露出的问题可说是由来已久。现实的局面是,对农产品安全性的检测,过多地压在了终端零售环节的抽检上。其虽然也能发现不少问题,但终究还是难免有所遗漏。蔬菜生产的分散经营模式,加之原产地近乎全程不设防的"弱监管",共同促成了"有毒大葱"的畅通无阻。而由此事所牵出的,其实还是"控农残"体系如何前移和下沉的老问题。越来越多案例表明,在果蔬生产的源头配备更多监管力量,确保农残检测到乡镇、到村庄、到田地,已然刻不容缓。
解决办法》》
禁绝"毒大葱"仅靠严刑峻法还不够
将被禁用的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农作物,或明知该农作物有毒、有害仍然销售的,构成《刑法》第144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致人死亡,最高可判处死刑。
但是,要想解决因为农药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仅靠严刑峻法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要加大源头管理,加速淘汰小农药厂;其次是农药销售环节的监管和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检测。但最根本的是,加大农业投入,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让农民有更多的议价权,让蔬菜价格进入合理区间,如此才有可能遏制高毒农药滥用。同时,公众也该明白,过低的价格和食品安全或许并不能兼得。
佰佰安全网提醒,对于屡禁不止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还需做好监管,保护百姓健康,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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