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6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长沙市格雷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员工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7日。
长沙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1日,消防大队在对格雷登酒店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多项消防设施故障,不具备防灭火功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10月2日下午,高新消防大队依法对其实施临时查封,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然而10月3日11时许,该酒店员工王某某在明知酒店被消防大队依法临时查封后,仍擅自将消防大队粘贴在酒店控制室电源箱上的封条拆开,并将电源开关合上后让酒店继续通电营业。事后,王某某主动投案。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王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高新区消防大队表示,今后将继续铁腕执法整治火灾隐患,对辖区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
( 责任编辑: 杨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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