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岸的周大姐是个爱美之人,10月13日,想着给自己的长发做一个造型,没想到造型没做出来,反倒让自己“破了相”。
当天民警接到报警,一位大姐在理发店烫头发的时候,皮肤被烫伤了,双方发生了纠纷。
民警赶到现场后,周大姐激动地叙说着情况。
当天下午5点钟左右,周大姐戴着烫发的电帽,理发店老板答应说6点钟的时候过来取,可是6点钟的时候,理发店老板没来。
烫发的药水一直往下流,药水温度太高十分烫人,导致周大姐颈部被烫伤。
被烫伤后周大姐的脖子马上起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包,而且被烫部位感觉火辣辣的。
理发店老板却说没什么问题,解释道:由于周大姐的脖子比较短,颈部也比较大,戴着药水垫怕她难受,也是一番好心没想到办了坏事,没有垫药水垫,如果垫了就不会造成烫伤的情况。
民警询问理发店老板:周大姐的伤到底是被烫伤的还是被药水灼伤的?
理发店老板一口咬定是电帽烫伤的。
双方对怎么烫伤没有争议,却对伤情的严重性与责任承担产生了争议。
周大姐说自己伤的很严重,而理发店老板却认为没有周女士说的那么严重。
随后民警找到周大姐的主治医师,他说周大姐的伤是烫伤,而且已经出现水肿现象,但如果治疗及时也没什么大碍。
为了避免耽误周大姐的治疗,在民警的一番调解下,理发店老板愿意负责,承担周大姐被烫伤的责任,并立即陪同周大姐前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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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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