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截至2017年11月1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均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今日(11月19日)正式挂牌,标志着铁路公司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铁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11月19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和18个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班子成员分别举办“进入新时代、建立新体制、展示新作为”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决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努力开创新时代铁路改革发展新局面。
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初,铁路总公司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针,紧密结合铁路实际,坚持国家铁路的基本定位,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动摇,坚持自觉履行国铁企业的社会政治责任,坚持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坚持在改革中加强党对国铁企业的领导,本着有利于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责任、有利于促进铁路企业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安全高效运行、有利于提高国铁资本效率效益的思路和原则,系统做好顶层设计,研究提出了铁路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案,并扎实有序推进。18个铁路局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并正式挂牌运营,铁路企业在新时代展示了新气象,踏上了新征程。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实施铁路局公司制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构建体现中国制度优势、符合铁路行业特点、具有现代企业特征、落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由铁路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不设股东会;设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领导体制方面,改制后的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在决策机制方面,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在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本级的公司制改革方案建议已经报国家出资人代表财政部;铁路总公司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内设机构精简调整,机关部门、二级机构、人员编制分别精简10.3%、26.6%、8.1%,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总公司所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展顺利,年内将基本完成。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推进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铁路总公司始终坚持以确保铁路安全稳定为前提,今年以来铁路运输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生责任旅客伤亡事故。特别是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化,有效焕发了企业市场经营活力,为推进铁路建设、运输、经营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截至10月底,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56.4亿元,全年可确保完成8000亿元投资目标;铁路客货运量双双大幅增长,截至10月底,国家铁路旅客和货物发送量同比分别增长9.4%、13.3%。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铁路总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建立适应新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过程中,强化市场化经营,推进资产资本化、股权化、证券化改革,不断改进服务,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在新时代创造新业绩,回馈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铁路的厚爱和支持。
( 责任编辑: 杨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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