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新家本是一件喜事,近日,衡阳一居民却因燃放鞭炮,将喜事办成 “ 麻烦事 ”。 12 月 6 日,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呆鹰岭派出所查处一起搬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当事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 天。
12 月 6 日凌晨 12 点左右,呆鹰岭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称,有人在愉景新城小区南门,S315 线旁燃放烟花爆竹。“ 说声音很大,扰民了。”
接到举报后,值班副所长廖金科立即组织值班民警赶往现场。赶到现场后发现燃放鞭炮的人已经离开,路边只留下燃放完的 3 箱礼炮盒子和一盘大地红鞭炮。经调查发现,燃放鞭炮的是愉景新城居民雷某,为了庆祝搬新家,6 日凌晨雷某在愉景新城南门口与 S315 线交汇的路旁燃放了鞭炮。
当晚,民警将雷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蒸湘警方依法对行事人雷某行政拘留 3 天。
衡阳市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随后 2017 年 1 月 1 日又实施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范围内进一步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 “ 限放 ” 规定。
烟花爆竹产品以其声、色、光、形、雾等多姿多彩、动态效果,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是逢年过节的大众娱乐消费品。但是烟花爆竹产品又是以燃烧、爆炸产生欣赏效果的,因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或操作不当很可能引起安全事故。佰佰安全网来说说与之相关的易爆物品知识。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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