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吃有喝,每天还有100元工资,3名不愿上学的在校中学生竟拜毒贩为“大哥”,当起“马仔”贩卖毒品。近日,勉县警方破获一起团伙贩毒案件,抓获6名贩毒嫌疑人,其中3人还是在校中学生。
处理争吵纠纷
民警意外搜出冰毒
“能发现这个案子,最初还是比较意外的。”昨日,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马辉说,今年6月1日,勉县公安局贾旗路派出所民警在调解一起纠纷时,竟然从一名少年身上搜出了3克冰毒,他们随即介入调查。
原来,26岁的勉县男子纪某与23岁的女朋友庞某某当天驾车在县城行驶时,差点撞上环卫工,双方发生了争吵,环卫工打电话报了警,双方被带到派出所调解。在调解时,纪某又打电话找来了3名小弟“壮胆”。
“他们3个来了之后,一直在派出所门口徘徊。”马辉说,民警发现三人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但个个身上都有文身,便将他们也带到派出所询问。就在调查时,民警竟然从15岁的郑某身上搜出了3克冰毒。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三人竟然都是在校中学生,其中未满14周岁的孙某某上初二,15岁的郑某和16岁的杨某某上高一。
“郑某交代,他身上的毒品是‘大哥’纪某交给他的,平时他们三个就给纪某当小弟,送毒品。”马辉说,随后在纪某位于勉县药材公司家属楼的出租房内,民警又搜出冰毒30余克,以及电子秤、包装塑料袋、小勺子等分装工具。
网吧里认识“大哥”
每天挣100元给送货
审查中,孙某某交代,他是今年4月在网吧认识“大哥”纪某的,随后便跟着混起了“毒品圈”。孙某某在跟着“大哥”手下的另一个“小弟”何某“实习”了几天送货业务后,很快就上手了。孙某某不但很听话,而且干活从不出差错,还主动帮大哥物色手下,将郑某和杨某某拉来一起当马仔,专门为纪某送货。此后,纪某给3人安排了送货班次,3个人轮流“上班”,一人24小时,谁上班谁就拿当天要卖的“货”,一天发100元工资。
为方便“工作”,纪某还将自己出租房的钥匙配给了3人,时不时带他们出去吃吃喝喝,给他们买烟抽。
根据民警调查,毒贩纪某2009年因抢劫被判刑7年,2014年出狱后一直无所事事,后来又染上毒瘾,开销越来越大,就想以贩养吸。因此,从今年2月开始,他便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在校学生,发展为贩毒团伙,从上线杨某处购买冰毒后,一部分用于自己和女朋友庞某某吸食,另一部分则通过网络销售。
一般情况下,纪某跟对方谈好接货细节后,就安排手下按联系好的交易地点给“买家”送“货”,自己则在家收钱。同时,纪某也给3名小弟制定了严厉的规矩:一是不准出错,谁出错扣谁的工资;二是不准偷货,不准偷钱;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谁被警察抓住了,不能把“大哥”供出来。
得知孩子吸毒贩毒
家长难以置信
“目前已抓获购买毒品的下线十多人,其中还有两名不满14周岁的在校女学生。”办案民警说,经过3个月不懈侦查取证,嫌疑人悉数被抓获,犯罪事实基本查清。
目前,毒贩纪某、何某已被刑拘,孙某某因犯罪时未满14周岁免予刑事处罚。杨某某、郑某、庞某某被取保候审,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起案件暴露出的未成年人贩毒、吸毒的事实让我们痛心,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就是犯罪,认为‘货’不是自己的,自己只是送了一下而已,并没有犯罪。”办案民警说,这3名在校中学生甚至还有一种能混“毒品圈子”的自豪感,“这些学生是非观念的不清,都在于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法律认识不足。”民警说,此案中的一些未成年人,有的是留守儿童或生活在单亲家庭;有的是父母平时忙于工作、生意,疏于对孩子的陪伴沟通,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有的家长得知孩子因为吸毒、贩毒而接受调查时,都难以置信。”民警说,这也说明家长平时对孩子了解甚少,关心不足,家庭教育缺失。
提起毒品,大家一定都能想到犯罪二字。在我国,不管是运输毒品还是贩卖毒品都是违法的。但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着贩卖毒品的现象,那么大家知道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吗?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公共场所犯罪小知识吧。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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