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上午,南京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与秦淮公安分局,在七桥瓮花木鱼虫市场开展了一场以“养宠物、防犯罪”为主题的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民警现场张贴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宣传海报,并向市民进行讲解。“常见的哪一些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哪一些属于宠物可以饲养,在我们这个宣传彩页上,有明确的图文说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教导员马峻向记者介绍。
2017年2月,家住南京六合的29岁无业男子仇某通过网络发现有人饲养猴子当宠物,出于好奇,仇某通过网络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猕猴当宠物。2017年6月,南京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仇某家中发现了这只猕猴,经鉴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017年8月,仇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所饲养的猕猴被警方送往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这是一起典型的出于喜爱、猎奇、跟风等心理,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作为宠物来饲养的案件。《刑法》第341条明确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马峻说。
据了解,此前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民警已在全市上千个社区、百所学校和十余家宠物交易市场张贴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宣传海报2万余张。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购买、消费、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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