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18:59,(内蒙古)丰镇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火车站出站口前,有一男子在路上躺着,疑似交通事故,请立即出警。”接到指令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大队长靳飞清、副大队长臧忠谊汇报情况,大队长靳飞清、副大队长臧忠谊随后到达事故现场,紧接着“120”到达,抢救伤者。
经过对现场勘查,仔细查找,在事故现场,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当时天色已黑,正值春运高峰火车站周边车流量较大,现场也遭到严重破坏。由于当天气温较低,通常火车站、站前广场人群本应聚集的地方行人却很少。于是大队长靳飞清及副大队长臧忠谊勘察现场后,随即赶往医院看望伤者伤情。由于伤者伤情过重于23时死亡。一时给案件的排查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事故中队民警、辅警在大队长靳飞清、副大队长臧忠谊的领导下召开案情分析会议,通过综合分析,确定了侦查方向,决定成立2.11专案小组,经过对伤者伤情进一步勘察,初步确定为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立即启动了追逃预案,将事故中队民警、辅警兵分三路,全面出击,第一组负责在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调取事发地街面监控视频,第二组负责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调取城区街道卡口录像,第三组安排警力走访周边群众进行调查取证。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大队长靳飞清、副大队长臧忠谊带领事故科的民警、辅警们经过不懈努力,整夜奋战,根据监控视频排查的可疑车辆,进行了多方走访,经过入户调查,同时结合现场痕迹比对,最终锁定了4辆嫌疑车辆为蒙J*****号黑色别克轿车、蒙J*****白色奇骏SUV、蒙J*****黑色现代SUV、蒙J*****红色中华轿车,通过多种技术手段,查清了嫌疑车辆驾驶人信息,办案民警、辅警第一时间对嫌疑人分别进行传唤,嫌疑人于12日上午摄于压力,李某、赵某、田某、吕某,对其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至此“2.1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嫌疑人李某、赵某、田某、吕某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调查,2018年2月11日18时30分许李某驾驶蒙J*****车黑色别克轿车沿石油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火车站出站口附近对死者进行了第一次碾压,李某驾车逃离现场,不久赵某驾驶的蒙J*****白色奇骏SUV对死者进行了第二次碾压并驾车逃逸,之后田某驾驶蒙J*****黑色现代SUV、吕某驾驶蒙J*****蒙J*****红色中华轿车,分别对死者进行了第三、第四次碾压。
有许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往往都会去选择逃跑,那么,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交通肇事逃逸,该如何应对呢?一起随佰佰安全网小编去了解下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吧!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