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频繁盗窃,竟是为了进一家监狱的合唱团唱歌?
2018年3月29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审查起诉的一起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从小爱唱歌,更非常崇拜一名有过牢狱之灾的歌手,为了进入上海的提篮桥监狱合唱团学唱歌并演出,他最终以盗窃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日前,该案经嘉定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检察院介绍,2017年11月5日,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住院部8楼一间病房发生盗窃案,病人报警称有三部手机被偷。经民警视频调查,发现一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年11月14日,民警在静安区一家浴场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到案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案发当日,他从静安区坐出租车来到南翔医院,从妇产科病房开始寻找作案目标,直至8楼一间病房内发现有三部手机放在柜子上充电,遂乘病人熟睡之际将手机盗走。
在该案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并不像普通盗窃犯那样在作案时对自己进行伪装,而且,他多次用自己的身份证主动在上海多家浴场、宾馆留下身份信息,民警对他的抓捕非常顺利。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还发现,这并非王某首次作案,自2001年8月起至今,王某先后在北京、上海多地频繁盗窃,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有期徒刑等多种处罚。
为何王某如此“屡教不改”?检察官获悉,今年44岁的王某系江苏南通人,他供述表示,自己多次实施盗窃目的,是为了进入上海提篮桥监狱的“新岸合唱团”唱歌。
据检察官透露,王某说自己从小喜欢唱歌,非常崇拜歌手张行。“他在被提审时说,这名歌手曾经历过牢狱之灾,后来还是因为唱歌而出名了。他想像张行一样。”
想要唱歌可以去参加选秀,也可以自己唱歌卖艺,为何要选择犯罪?据王某称,自己也曾多次参加过选秀节目,都以是失败告终。而对于那些在人民广场等地卖艺的歌手,王某表示不屑,认为这些人不懂艺术,他想要真正的舞台。
“他透露,提篮桥监狱的合唱团水平很高,能够学到真正的艺术,所以他频繁作案,一心想进这家监狱。”检察官说。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职责是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对罪犯执行刑罚。艺术矫治是上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服刑人员价值观的转变、人文素养的提升。提篮桥监狱新岸艺术团是一支全部由监狱服刑人员组成的文艺表演团队,其目的是通过艺术表示使服刑人员心灵得到净化、好好改造回归社会。
2018年1月16日,经鉴定,王某患有轻度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缓解期,没有暴力倾向也不会伤害人。检察官表示,由于王某在作案期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嘉定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
日前,嘉定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王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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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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