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体要求,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就是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之一。
3月26日15时35分,宽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凯旋路与铁北二路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正沿着凯旋路由南向北行驶,后座上还有一名乘员,但是驾驶员和乘员都没有戴安全头盔。
民警立即示意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员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原来,刘某从未考取过驾驶证,也从来没想过给摩托车上牌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刘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被行政拘留前,刘某后悔不已,表示自己只是想图一时方便,没有考虑不守法律规矩的后果及自身安全。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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