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附近一居民区疑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4辆电动车被烧成骨架,另有一辆轿车受损。
5日晨5时许,位于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的陇海西路172号院1号楼1单元门栋突发火灾,绿东村街道阳光四季园社区巡防队员王西茂、尹建波巡逻听到一声巨响,随后又传来一阵急促的电动车报警声,到场查看时发现该居民楼前有大量浓烟冒出。
巡防队员介绍,到场时看到一辆电动车正在燃烧,火中不断发出“啪啪”的爆炸声,邻近电动车很快受到波及,一辆轿车的车身也被火焰炙烤变形,而起火点上方就是燃气管道和不少光缆,现场仍停有不少电动车和机动车。
巡防队员迅速拨打119报警,并组织居民转移周边的车辆,5分钟后中原区消防大队的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又经过近20分钟的扑救最终将大火整个扑灭。
郑报融媒记者看到,此次火灾将4辆电动车烧成骨架,失火区域满地都是电池和后座碎片,烧断的充电线还插在电瓶外壳上,而顺着巡防队员手指的方向可以看到断裂的电线由楼上窗口垂下随风摆动着。
王西茂介绍,失火的是一个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没有电梯,楼洞口附近就是车棚,居民虽然知道飞线充电危险,但仍抱着侥幸心理采取这种方式给电动车充电。
目前,消防部门仍在对该起火灾发生的具体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据了解,《河南省消防条例》中明确规定“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发生这种行为又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造成火灾事故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将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飞线充电引发火灾事故,不但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电动车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市民到就近的充电桩充电。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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