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怀柔和谐置家总部大门紧闭,据悉,该公司已关门一段时间。昨日,警方证实,该公司两名人员涉嫌合同诈骗,已被批准逮捕。
近日,多位购房者向媒体反映称:2016年至2017年,他们通过房产中介“和谐置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置家)购房,支付钱款后,公司却始终不给他们过户,直至今日,他们的购房款也未得到返还。
记者昨日获悉,怀柔公安分局受理后,以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通过房产中介购房 付款后不给过户
马先生介绍,2016年12月18日,他在怀柔看中一套一层临街房屋,当天下午进店了解房屋价格和房屋状况,经了解此房屋为“和谐置家”所有,当时房屋面积为103平米,总房价约266万元人民币。
马先生随后在“和谐置家”总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17年2月28日,他刷卡付清首付款114万。此后多次敦促“和谐置家”工作人员办理后续手续,他们给我出回复称正在办理之中。不断催促下,2017年6月中旬办理了网签手续。
“后来和谐置家的工作人员说我媳妇的征信有问题,无法贷款,让我必须付清全款,我不同意。”马先生说,多次沟通无果。现如今,“和谐置家”既不给过户,也不返还首付。
与马先生相同,高女士通过“和谐置家”购房后,支付了首付款227万元。之后公司一直拖着未能办理过户。
受害者诉至法院 发现所购房屋被抵押
新京报记者发现,涉及“和谐置家”的受害者并非马先生一人,有多位受害者发现,他们通过“和谐置家”购买的房子实际上都被高额抵押出去,而就在付款之后,该公司仍在利用该房屋进行贷款抵押。
由于公司一直不予过户,马先生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他才得知此房屋在“和谐置家”员工名下,并且在购房前已经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180万元。同样的,高女士诉至法院后发现,所购房屋此前有350万的贷款抵押。而在双方网签后,公司单方面撤掉网签,再次抵押贷款了460万。
李女士的遭遇相似。她介绍,2017年4月24日通过“和谐置家”购房,并付清了500万购房款。交完全款后,对方以各种理由一推再推不给过户。答复原因是房屋之前有350万抵押。
“我选择起诉,庭审时才知道,对方在我签完合同交完全款之后,在2017年6月14日又抵押了100万,至今不给解压过户。”李女士说,现在她已经撤诉,因为有抵押法院不能强制给予过户。
“对方还说你想要过户可以,把房屋抵押的钱还上。可我不可能拿两份钱去买一套房,再说也没那么多钱。我也不知道有这些猫腻,太大意了。”李女士说。
老赖公司 名下无财产可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和谐置家”返还购房者房款,但公司均未执行。记者查询北京法院裁判文书发现,涉及“和谐置家”的法律文书有93条,大部分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中今年3月29日公布的一起案件执行裁定书显示,因双方达成调解,公司需返还房款共计65万元。2017年10月18日,因未收到房款,谷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书中,法院回应称,在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机动车、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相关人员被怀柔公安分局羁押,相关人员名下财产亦被冻结。综上所述,被执行人暂无履行的能力。
“我们之后查询银行信息才发现,当初交款刷pose机时,这个钱根本不是到和谐置家的账户上,而是到了一些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个人的账户上。”多位受害者称,正因如此,即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账户没有资金,也无法返还房款。
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记者也发现“和谐置家”有两起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一栏分别显示桑桂江和田苗。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桑桂江为该公司执行董事,田苗为公司法人代表。
和谐置家相关嫌疑人被批捕
4月4日,记者前往怀柔和谐置家总部,该公司大门已经上锁,内部未看见员工,据周围其他公司办公人员介绍,该公司已经关门一段时间。
昨日,记者从怀柔警方获悉,2017年9月,怀柔公安分局接受害者报案称,与和谐置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二手房中介买卖过程中被骗。怀柔公安分局受理后,于2017年10月1日以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2018年2月14日,怀柔公安分局将相关嫌疑人王某东(男 35岁 河北省承德市人),王某栋(男 34岁 北京市人)等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3月23日,王某东、王某栋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佰佰安全网科普;购房者如何避免购房骗局?
律师建议购房前先查询中介征信信息以及房屋真实状态,不要轻易打款给第三方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仁堂律师表示,目前个别中小型房屋中介公司良莠不齐,建议购房者在委托办理手续签订前首先核实该公司的企业征信信息。查询该企业是否合法存续,注册登记时间以及是否涉诉或被处罚等相关信息。尤其对于低佣金招揽交易或者承诺可以办理违规或者违法房屋交易买卖的中介公司更应该提高警惕。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前,应去房产登记中心查核该房屋真实状态,交易时房屋是否有抵押或者贷款。签订合同时认真看清楚具体条款,和真正房屋出卖者签约并核实身份。如果购房者专业度欠缺,应该聘请专业律师陪同签署相关房屋买卖合同。
刘仁堂强调,购房者购买房屋的资金或者佣金不要轻易打向第三方账户。汇款转账或支付现金后应当要求对方出具盖章或者亲笔签名的收据,标注清楚资金用途。此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不要简化程序,不要为了省佣金或者手续费私下交易,要合法、完整地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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