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港澳高速1618km+200m往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小车驾驶人因强行变道超车,致使后方大货车制动不及,猛烈撞击小车,并将其推行20余米。所幸两车人员都没有受伤。
新塘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被撞的小车左侧受损严重,民警经现场勘查后发现,大货车因紧急制动,在现场留下了20余米的刹车痕迹。
小车驾驶人刘某说,当天自己和朋友一行驾驶十多辆车前往南岳拜佛。由于不熟悉路况,被落在了车队最后面,一时心急,便强行变道,后方的大货车因避让不及,迎头撞上小轿车。所幸货车驾驶人采取了及时果断的措施,事故只是造成了车辆受损,人员并无大碍。
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行车记录仪记录的现场视频情况,认定小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属于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
强行变道,不仅车辆“受伤”,而且还要承担对方车辆的赔偿责任,得不偿失!
佰佰安全网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视镜,判断好距离,掌握好变更时机再完成变道。如果高速出口已经错过,应继续前行从前方就近出口下高速,然后再折返,切记勿用生命去赶路。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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