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3期)。
公告显示,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大米、蛋及蛋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豆类、豆制品、谷物粉类制品、挂面、坚果与籽类食品、酱腌菜、酱油、蜜饯果脯、瓶/桶装饮用水、其他调味料、肉制品、食醋、食盐、食用菌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干制品、水产加工品及其他、水果、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味精、小麦粉、饮料、藻类制品27类食品共19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9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据悉,不合格样品为北京京福莹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四川省德阳市盛业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原香纯菜籽油,不合格项目为花生一烯酸C20:1,经检测实测值为2.40 %,标准值规定为3.0 %-15.0 %。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资料显示,花生一烯酸是脂肪酸的一种,依据《菜籽油》(GB/T 1536-2004)中规定其标准值为3.0 %-15.0 %。脂肪酸组成不符合标准要求,其可能是由生产线上带入;或提示该油脂有掺伪的可能,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利益。若在成品油中掺入了劣质油,则可能会对食用者健康造成危害。从营养摄入角度考虑,对一般人群的健康风险较小。
佰佰安全网提醒,多关注佰佰安全网,及时了解食品安全问题。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