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认为女友被男同事调戏,男子“冲冠一怒为红颜”,竟挥起斧头砍向女友同事。近日,男子金某因故意伤害罪在集美区法院受到审判。
经查,金某砍人时间是在2013年12月的一天,当天金某来到厦门一家电子厂给其女友李小姐送饭时,听说李小姐的男同事小何对李小姐言语不礼貌,顿时怒火攻心。于是,金某就跑到厂门口的一家五金店里买了一把斧头,要去找小何理论。
随后,金某回到厂里找到小何,与之发生争执。争执之后,金某挥起斧头朝小何砍去,砍到了小何的肋骨,导致小何轻伤。
事发后,金某与小何达成治安调解协议。金某赔偿小何1万元并向其赔礼道歉。然而,后来因金某未能按时赔偿,而且小何的伤情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小何为此向公安机关报案。
去年年底,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金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通过其家属赔偿小何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取得了小何的谅解。
近日,集美法院审理认为,金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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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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