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毕业生溜进学生宿舍,“顺走”8台电脑。近日,集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盗窃案,大学毕业生蔡某为此获刑。
蔡某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毕业生,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还在待业,暂住在集美区。蔡某平日喜欢到暂住处附近的高校闲逛,他看上去较为年轻,时常被认为是在校大学生。
去年6月的一个下午,蔡某在高校闲逛时,发现一间宿舍的钥匙被随意放在窗台上,而宿舍里面没有人在。
当时,蔡某刚好由于没有工作手头拮据。遇到这个作案“良机”,蔡某便堂而皇之地用钥匙打开宿舍门,盗走了4台笔记本电脑。
随后,去年7月的一个凌晨,蔡某又来到了上述高校,发现有一间宿舍门没有锁,而学生们都在床上睡觉。蔡某便走进宿舍,盗走了4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双肩登山包。
案发后不久,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藏匿于暂住处的赃物双肩登山包亦被缴获。据蔡某供述,8台电脑都被他以低价卖给路人,无法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窃取他人财物,价值高达2.4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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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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