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早7时左右,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榆树大队分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辆红色轿车与一辆银色SUV发生交通事故,分指挥中心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
到现场后民警看到发生事故的红色轿车的号牌处粘贴着“某某婚礼车队”字样的车贴。之后通过调查双方驾驶员和调取现场路口监控录像得知,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这辆粘贴“某某婚礼车队”的红色轿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与银色小型SUV在路口交会处发生了碰撞。民警判定红色轿车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江淮SUV无责任。
据了解,红色轿车驾驶人候某玉,是吉林扶余人,现住榆树市。车牌号为吉A9W***。该红色轿车是榆树市某某婚礼车队成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红色轿车驾驶员候某玉因故意遮挡号牌和闯红灯,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同时全额赔偿银色SUV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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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本来是一件高兴快乐的事,参加婚礼的车队驾驶员也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顺畅通行;但总是有个别婚车投机取巧,为了逃避处罚,遮挡号牌,以身试法,结果却是难逃法网。长春交警将始终保持对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必将依法从严处理。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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