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通过网络辱骂交警的网民。网民达某誉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5月28日上午8时27分,网民达某誉(男,18岁,贵州省遵义市人,暂住周口市开发区,新浪微博网名“AB-弹头”)以微博名为“AB-弹头”的微博账号在“新浪微博”平台发布一篇博文对周口交警进行辱骂,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影响。得知这一情况后,支队案件侦办大队立即展开调查,于5月29日凌晨将网民达某誉传唤到案。经调查,5月28日7时55分,达某誉骑电动车带人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被七一路与五一路交叉口执勤交警处以20元罚款。对交警查处心怀不满的达某誉回家后,在网上发表了辱警言论来发泄情绪。经民警批评教育,达某誉对其交通违法及在网上发表辱警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错误言行表示悔过,服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周口市公安局依法对达某誉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达某誉被羁押在周口市拘留所。
佰佰安全网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广大交警长期坚守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群众安全的第一线,恪尽职守、忠诚奉献。交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不容许任何人肆意侮辱、抹黑与诋毁!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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