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伤疤忘了疼,常用来说一些过上了舒心日子就忘了过去的苦日子,不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的人。禹州市就有这么一个典型,去年开奔驰醉酒驾驶受到严厉惩处,被追究刑事责任。结果还不到一年,他又醉酒无证开起了三轮摩托车。不巧,这次又被交警当场查获了。
6月4日上午11时33分许,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一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禹州市画圣路与劳动路交叉口,一辆轿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赵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与同向行驶的李某所驾驶的豫K3R9××轿车在等红灯时相撞。经被动测试,赵某已达到醉驾标准。后民警将赵某带到医院提取血样后移交事故科处理。
民警在事故处理中发现,赵某(男,42岁,禹州市郭连乡党楼村人)于2017年7月24日就曾因醉酒后驾车发生过交通事故。2017年7月25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禹州警方刑事拘留。2017年7月24日下午5时许,赵某醉酒后无证驾驶奔驰小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禹州市大同路与东商贸南三路交叉口,与张某停放在停车位的豫KUY2××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经对赵某的血液进行化验,赵某每100毫升血液含乙醇201.052毫克,为醉酒状态,赵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其的必是法律的严肃惩处。
据办案民警介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喝酒的司机一定不要开车,以免发生事故。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罗敏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