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省南宁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中发现,宾阳县宾州镇宝水村附近有位姓肖的男子在自己家里利用QQ进行诈骗,警方立即出动,进村抓捕。
当民警到达肖某家中时,发现1楼大门从里面反锁,不过却能听到有东西掉到地上的声音。民警果断破门而入,将肖某制服。随后,民警在肖某家中搜出了用于作案的3台笔记本电脑、4台手机和2张银行卡。肖某交代,自己没读过什么书,只能做些既辛苦工资又低的工作。看到身边有人做电信诈骗,感觉既轻松来钱又快,便学着用“克隆QQ”诈骗QQ好友,目标首先定在30岁左右的人群。
犯罪嫌疑人肖某:“30多岁的那种他们有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所以就选他们,进他们空间,克隆他们的好友,复制好友信息。”
“克隆”好QQ后,肖某再以他所“克隆”的QQ主人的名义,添加空间里的好友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肖某:“我这边就说,我这边现在不方便出面转一笔钱给我朋友,我想把钱转到你的卡上,以你的名义帮我转给他,我怕到时候不好要回来。他一听到如果同意的话,他就会把他的卡号发给我。我把钱假装打到他卡上,PS一张假图给他。然后他信的话,他就会替我转给那边,我们就发卡号给他。”手法虽然老套,但还是有人上当,肖某以此方法诈骗得手28000元。电信网络诈骗的新目标——各地“纳税人交流群”除了利用“克隆QQ”诈骗好友外,肖某还将目光盯向了各个地方的“纳税人交流群”。南宁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三大队民警罗明理:“每个地方的税局工作人员,为了方便纳税,和企业财务人员沟通一些问题,会创建一些QQ群。嫌疑人就会改个备注,冒充企业的财务人员来申请加入这些群。”入群后,肖某通过QQ群备注的公司名称搜索查看其公司的网站,在网站查找到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人的资料后,肖某以这董事长、总经理的名义添加公司的财务为好友实施诈骗。肖某以这种方式先后成功诈骗了3家公司,全部涉案金额达66万多元。
目前,肖某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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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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