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要闻> 正文

楼上楼下闹三年 只因阳台纠纷

2018.06.11 13:09 1591

刘某与姚某的房屋上下相邻。2015年4月,姚某装修房屋,私自拆除刘某阳台雨棚上的部分红瓦,在上面做了混凝土地坪、铺设了地砖。刘某发现后,找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物业公司向姚某出具《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整改,恢复原状,但姚某对此置之不理。后姚某又多次试图在阳台雨棚上安装栏杆,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制止。2017年8月29日,姚某趁物业公司无人期间,又在阳台雨棚上加设了围栏。2018年2月底,刘某起诉至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6月6日,迎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姚某辩称刘某所述的雨棚其实不是雨棚,是墙楣,墙楣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公共面积。被告在墙楣上搭建的晒台上没有放置物品,不存在超重,不影响安全。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等相邻关系。挑檐其目的是对阳台起挡雨作用,同时兼有排水、美观作用。被告作为不动产的相邻方,擅自在挑檐上铺设混凝土地坪、围设栏杆,破坏了挑檐的功能与作用,对原告的生活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同时也影响了整体楼层的美观,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拆除挑檐上搭建的晒台,并恢复挑檐原状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修复因漏水损坏的原告阳台天花板的诉求,因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漏水系被告导致,故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具结《悔过书》张贴在小区、物业、售楼部、楼梯口,以敬效尤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进入公共场所时,要提前观察好安全通道、应急出口的位置,多掌握些生活应急常识,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楼上楼下闹三年 只因阳台纠纷

2018.06.11

1179

鸽粪严重侵害户主的生活

2018.04.21

1541

阳台怎么设计好看?

2021.12.07

1019

中年男子欲跳楼 警方及时救援

2018.08.23

1499

因为阳台上的罂粟花被民警盯上 女子:婆婆种的

2019.05.25

1290

加载更多

最新资讯

惨!25岁中国翼装飞行者在意大利飞行时不幸撞上山壁遇难
2025.08.06 670
湖南一奶奶错把干燥剂当药物,将其混入奶粉喂给4个月大的宝宝!专家紧急提醒
2025.08.06 994
消费者网络曝光零食品牌鸭爪发霉,品牌称其为“职业打假人”并报警,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2025.08.06 678
今年之最!这次广东特大暴雨,为什么会这么厉害?
2025.08.06 962
近期暴雨连连!一定要牢记“10要和10不要”
2025.08.05 603

热门排行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2022.01.29

8745

美国解除中国学生赴美限制 家长们喜忧参半 敢不敢放儿去?

2021.04.30

31412

女子举报公务员丈夫出轨公款消费 纪委避而不谈

2021.12.30

15805

重磅!三孩政策来了!网友“炸锅”!敢不敢生?

2021.05.31

29474

浙江男子卖掉亲生儿子后带现妻游山玩水?你怎么看?

2021.04.30

2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