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酒店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人一证,主动办理住宿登记。然而,近日一名男子因酒劲上头,在办理酒店入住手续时拒绝出示有效证件,还在酒店前台上演“武行”,为此免费“住进”了拘留所。
6月2日下午14时许,湖州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安路一宾馆走进一名浑身酒气的男子陶某魁(男,24岁,安徽亳州人),他要求为朋友黄某办理入住手续。
宾馆前台服务员吴某按照旅客入住的规定,要求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时,可两人均未携带身份证。陶某魁表示自己就住在附近,曾经开过房间有记录,要求吴某查询相关记录给予通融。但吴某坚持,“登记身份证件是国家规定,没有证件我们无法办理入住。”酒劲上头的陶某魁听到这里,感觉在朋友面前很没面子,开始了无故谩骂,并振振有词地要求吴某强行办理。
由于两男子无法出示有效证件登记住宿,吴某一再强调根据规定宾馆前台必须执行“一客一登记”、“谁住谁登记”的实名登记制度,并婉言相拒了陶某魁的入住要求。此时在酒精的作用下,陶某魁恼羞成怒,突然将前台上的摄像头砸向吴某,并且大力将前台台面的玻璃拍碎。
受到惊吓的吴某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将涉嫌寻衅滋事的陶某魁传唤至派出所。
据了解,闹事男子陶某魁当天中午与朋友们聚餐,喝了不少酒,欲为其从安吉过来的朋友黄某开房休息。虽然吴某一再告知没有证件不能入住,但陶某魁自认为因和吴某曾经有过照面,希望吴某行个方便,并企图强行入住。殊不知,吴某坚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于是便有了酒后大闹宾馆前台这一幕。
经询问,嫌疑人陶某魁(男,24岁,安徽亳州人)对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长兴县公安局处于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
住宿须知
住宿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全民行动,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对客户信息查验登记职责,严格遵守“四实”登记制度。广大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如果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可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