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安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
2017年11月10日,大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大安市居民王某某、赵某某报案,称自己被李某杰、于某明二人给骗了。经侦大队侦查员经过详细了解报案人被骗经过后,将涉案嫌疑人于某明传唤到公安机关讯问。另一名涉案嫌疑人李某杰称病在长春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7年11月27日,大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又陆续接到50余人报案,报案人均称被李某杰、于某明以高息为诱饵诈骗钱款。经侦大队民警在逐一制作询问笔录后正式受理案件,于2017年11月30日以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办案人员经过调查李某杰、于某明银行账户及交易流水发现,于某明工行卡账户上有多笔大额资金进出账,遂将其二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冻结。2017年12月6日,大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杰、于某明刑事拘留。
经调查,李某杰(女,1981年出生)、于某明(男,1985年出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6年3月结婚后,先后在大安市注册成立了大安市金诺房产中介中心、大安市金诺寄卖有限公司和大安市安广镇金诺房产中介中心等三个公司,聘用金诺房产公司理财高管孟某某(女,35岁)为其管理财务账目。他们通过口口相传和微信联系等方式,对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理财投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期间还通过与投资人签订个人融资合同进行借款。
在个人融资合同中,李某杰、于某明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投资人高额利息,给付利息数额从每万元每天300元至600元不等,虚假的高息回报使众多趋利群众受骗。经核对,50余名被害人被骗本金共计912.8万余元。在此过程中,金诺房产公司理财高管孟某某积极帮助两名犯罪嫌疑人发展投资人员,从中非法获利。2018年1月3日,犯罪嫌疑人孟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深入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杰、于某明将诈骗得手的钱款除少量对外放款和偿还债务外,其余大部分钱款购买了多辆豪华轿车,以及购买大量高档皮包、高档手表、高档衣物和用于房屋豪华装修。
日前,李某杰、于某明、孟某某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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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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